作者iloveconic (樂陶陶)
看板PuzzleDragon
標題[公告] chopper0424 水桶七日
時間Wed Mar 25 23:12:40 2015
一、違規文章
z-12-6-1-9 [閒聊] 山本達洛特甘苦談
二、違規內容
chopper0424針對性挑釁引戰
1F:推 chopper0424: 全日文在講我嗎? 我只是在釣重力而已 03/25 16:37
三、處置條款
板規三
違反以下板規(含發文、推文以及簽名檔),刪文並水桶7~14日不等,板務可以視情況退文。
3-1 引戰或破壞板面秩序:
認定包含但不限於人身攻擊、蓄意鬧板、公布他人個資、涉及政治議題討論、
將P&D與其他轉珠類型遊戲做比較並挑起對立、刪除他人推文等
四、處置內容
水桶七日
本來我都已經放你過了,沒想到你接下來自爆我也無法...
以後也請各位版友更加謹言慎行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39.11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uzzleDragon/M.1427296364.A.D56.html
2F:→ acer5738G: 阿啦啦.... 03/25 23:13
3F:推 alex0912: 爆乳!!!!!!!!! 03/25 23:13
4F:推 murmur38: 啊啊是爆乳版主 (bd゚∀゚) 03/25 23:14
5F:推 kaze1225: 尊重爆乳! 03/25 23:14
※ 編輯: iloveconic (1.162.139.118), 03/25/2015 23:14:49
6F:推 p4585424: 爆乳 03/25 23:14
7F:推 sakaihayate: 尊重爆乳 03/25 23:14
8F:推 gekido: 爆乳爆乳爆乳爆乳爆乳爆乳爆乳!!!!!!! 03/25 23:15
9F:推 cokaka: 第一個水桶XDDDDD 03/25 23:15
10F:推 GreenComet: 請尊重爆乳 03/25 23:15
11F:推 lionel20002: \爆乳/ 03/25 23:15
12F:→ zyx12320: 標準很怪@@ 03/25 23:16
請說問題
13F:→ bill85831: 猴子王何時有新綽號? 求解0.0 03/25 23:16
14F:推 sky1409: 推爆乳咩吱王 03/25 23:16
15F:推 lastmile: 判決能不能解釋詳細點,有種等等會燒起來的FU 03/25 23:16
哪裡不清楚
16F:→ alex0912: [閒聊] 淺談爆乳 ~ 03/25 23:17
17F:推 RedHotTiger: 爆乳(bd゚∀゚) 03/25 23:17
18F:推 spicysmall: 以下開放:版皇 文字獄 這個版就是比較有O (被拖走 03/25 23:17
19F:推 moebear: XDDDDDDD 03/25 23:17
20F:→ zyx12320: 風向對了 燒不起來的 過一陣子吧 03/25 23:17
21F:推 liu770889: !!! 03/25 23:17
22F:推 ian90911: /不到啊 求編號 03/25 23:17
已收置
※ 編輯: iloveconic (1.162.139.118), 03/25/2015 23:18:32
23F:推 cokaka: 置底自爆無解 原本都說放他過關的 03/25 23:18
24F:推 liuedd: PUSH~ 03/25 23:18
25F:→ moebear: 置底檢舉區 03/25 23:18
26F:→ king22649: ...... 03/25 23:18
27F:推 lastmile: 感謝下面推文解釋,沒甚麼問題了 03/25 23:20
28F:噓 taldehyde: WTF 這種判決也行 03/25 23:20
29F:→ s540421: 也翻得到~ 路徑請參照文首 03/25 23:20
30F:→ Minihil: 慘了 猴子也要變猴皇被釣了(?) 03/25 23:21
31F:→ zyx12320: 看到了 所以現在3-1是版主認為有引戰"意圖" 03/25 23:21
32F:→ iloveconic: taldehyde你好,請說出質疑點 03/25 23:21
33F:推 tenyfish: 發情報被2-1還敢不服氣,被桶了...下次別發文了吧 03/25 23:21
34F:→ zyx12320: 而非引戰"文字" 就可以處分了是嗎 了解 03/25 23:21
35F:推 lkshfish: 普天同慶 03/25 23:21
36F:→ taldehyde: 沒有 我只是想釣版主而已 03/25 23:22
37F:→ TinyMaster: 本人只要檢舉引戰或挑釁就沒問題了 03/25 23:22
38F:噓 trollfrank: = = 03/25 23:22
39F:→ iloveconic: 原文我們已經忍耐的過關,但置底那句推文是3-1的鐵證 03/25 23:22
40F:→ iloveconic: 因此三位版主一致通過本次判決 03/25 23:23
41F:→ TinyMaster: 喔對了 還有一條叫做意圖鬧板 03/25 23:23
42F:→ TinyMaster: 如果沒提到Id也沒說要釣誰的話前面的發文倒是沒問題 03/25 23:23
43F:→ zyx12320: 三位板主一致通過 那我就不說甚麼了~ 03/25 23:24
44F:→ zyx12320: 提醒你們標準一樣就好 03/25 23:25
45F:推 moebear: 意圖挑戰版主 破壞版面秩序 引戰 三合一 沒甚麼好J4的 03/25 23:25
46F:→ iloveconic: 謝謝zyx12320的熱情指導 03/25 23:26
47F:→ zyx12320: K版主今天刪的文有收錄嗎 剛剛沒找到@@ 03/25 23:26
48F:推 hasroten: 某版主積怨已深 既然你們要幫他坦 那也不能說甚麼 03/25 23:26
49F:推 lkk118813: 尊重爆乳 03/25 23:27
50F:→ s93184s: 23252那篇 他好像是自刪的 03/25 23:28
51F:→ TinyMaster: 版規倒是沒有說意圖挑戰版主可以桶 03/25 23:28
52F:→ zyx12320: 我不是說23252喔 03/25 23:29
53F:→ TinyMaster: 不然大概有一票人會被雪華姊姊桶爆屁__ 03/25 23:29
54F:→ s93184s: 哦 雪華桶的那篇的話就不清楚了 03/25 23:29
55F:→ wangmytsai: 23280吧 03/25 23:29
56F:→ taldehyde: 版主這麼神聖不是我們一般鄉民可以挑戰的 03/25 23:30
57F:推 TinyMaster: ( ̄▽ ̄)σ咕嘰咕嘰 戰版主囉 03/25 23:31
58F:推 lastmile: 雪華桶的那篇沒甚麼問題,那篇不桶之後就有漏洞可以鑽 03/25 23:32
59F:→ taldehyde: 欸 我這樣算戰版主嗎 我會被水桶嗎 照這篇的話有可能耶 03/25 23:32
60F:→ chachabetter: 你這樣只有酸而已 還不到挑釁吧 03/25 23:33
61F:→ chachabetter: 而且戰版主好像也不會被捅 要挑釁才會 03/25 23:34
62F:→ cyclopes360: 爆乳是甚麼梗 03/25 23:34
63F:→ jouhouya: 稍早的梗 03/25 23:35
65F:推 k04121226: 挑釁跟酸是看是誰說得算喇 不懂嗎? ㄏㄏ 03/25 23:35
66F:推 tenyfish: 我懂了,因為chopper喬巴長的像"釁"對吧 03/25 23:35
67F:→ taldehyde: 版主要杜絕這種文應該是要把版規修好 而不是在這邊搞 03/25 23:35
68F:→ taldehyde: 文字獄 03/25 23:36
69F:推 TinyMaster: 以上有幾位有認真研究過版規呢 想知道 03/25 23:37
70F:→ acer5738G: 至少我肯定抬泥大濕有研究過 03/25 23:37
71F:→ zyx12320: 認定包含但不限於人身攻擊、蓄意鬧板.... 03/25 23:37
72F:→ zyx12320: 釣XX 叫做人身攻擊 蓄意鬧板? 03/25 23:38
73F:→ zyx12320: 當然你可以說不限於 這就是自由心證的地方 板主可以心證 03/25 23:38
74F:→ TinyMaster: 3-7 03/25 23:38
75F:→ zyx12320: 不過標準要一致 更好的做法是把板規寫清楚 03/25 23:38
76F:推 chachabetter: 這篇不是桶那句話吧 03/25 23:39
77F:→ tenyfish: 其實原po一開始po文被2-1啦,然後就一直找方法要重力回 03/25 23:39
78F:→ tenyfish: 應 03/25 23:39
79F:推 k04121226: 所以是酸是挑釁是要看是誰說的阿 ㄏㄏ 03/25 23:39
80F:→ TinyMaster: 因為要釣某人因此發現階段有爭議的文 03/25 23:39
81F:→ tenyfish: 冷靜一下也好 ,年輕人 03/25 23:39
82F:→ TinyMaster: 不就是蓄意鬧板 03/25 23:39
83F:→ chachabetter: 是桶他發山本推特文是為了釣魚(釣版主) 03/25 23:39
84F:推 caca5566: 給點牡蠣 尊重友善爆乳 03/25 23:39
85F:→ k04121226: 不是桶那句話的話這這判決文根本有問題 03/25 23:39
86F:→ TinyMaster: 簡單講啦 某次抽蛋文提早發還被置底沒砍 03/25 23:40
87F:→ TinyMaster: 結果有人把2000DL到3500DL都貼出來的話 算不算鬧版 03/25 23:40
88F:→ zyx12320: 那我瞭了 謝謝 希望板主公告文還是要寫一下 03/25 23:40
89F:→ tenyfish: 可是原文自删惹 03/25 23:40
90F:→ chachabetter: k大 有問題在哪@@ 大家討論看看@@? 03/25 23:41
91F:→ zyx12320: 擷取那句話 直觀認為是那句話有問題 03/25 23:41
92F:→ k04121226: 判決文的形式阿 不是因為這句話為何只呈現這句話? 03/25 23:41
93F:→ chachabetter: 上面那個是我猜的拉 應該是桶"甘苦談"那一篇 03/25 23:41
94F:→ k04121226: 不過我是認為是因為這句話喇 但你說不是阿 03/25 23:41
95F:→ TinyMaster: 因為重力跟CHOOPER在版上就已經有爭執過了 03/25 23:41
96F:→ TinyMaster: 你要他們去挖以前的紀錄嗎? 03/25 23:41
97F:推 a43164910: 推 03/25 23:42
98F:→ zyx12320: 如果判決理由不是單純這句話 那應該要寫吧 03/25 23:42
99F:推 asc5543: 我覺得這判決是因為達洛特那篇全日文,後來原PO也承認那 03/25 23:42
100F:→ asc5543: 篇是刻意釣魚所以判的耶? 03/25 23:43
101F:推 moebear: 應該是這句話表示她前面的違規是在釣魚 ==引戰 03/25 23:43
102F:→ k04121226: 是阿 我看這句話沒什麼啊 要釣誰有啥問題我看不出 03/25 23:43
103F:推 jschenlemn: 恩...其實可以好好思考判罰的該當性呀 03/25 23:43
104F:→ chachabetter: 我也覺得比較像asc大講的那樣 不過這只是我的想法 03/25 23:43
105F:→ k04121226: 是別的原因判決就該寫清楚 03/25 23:43
106F:推 diablo81321: (*′ω`*)σ咕嘰咕嘰 03/25 23:43
107F:→ king22649: 有個問題 版主引戰可以桶嗎? 03/25 23:43
108F:→ moebear: 這句話解釋前文的違規理由 03/25 23:43
109F:→ TinyMaster: 當事人檢舉就可以啊 03/25 23:44
110F:→ jschenlemn: 在事證已經消滅,或是版友自行修改後,一句話卻讓舊案 03/25 23:44
111F:→ s93184s: 前文違規但不到要桶 補這句成為證據>要桶 03/25 23:44
112F:→ moebear: 阿 我懂了 違規文章是那一篇 違規內容是他引戰 03/25 23:44
113F:→ jschenlemn: 穢土轉生...這樣真的沒問題嗎? 03/25 23:44
114F:→ moebear: 然後那句推文是證據 03/25 23:44
115F:→ k04121226: 而且版主有回收桶可以看 文章抓出來脈絡才清晰 03/25 23:45
116F:→ moebear: 所以違規主體不是推文 是該文章 推文只是證據 03/25 23:45
117F:→ king22649: 怎麼不檢舉再走 現在GG惹 何苦呢~=x= 03/25 23:45
118F:→ taldehyde: 那其實不是違規文章喔 版主有說OKㄝ 03/25 23:45
119F:推 asc5543: 要證據都有......消滅證據的言論本身就不成立 03/25 23:45
120F:→ zyx12320: 下面板友們猜也沒用 請板主寫清楚判決理由 03/25 23:45
121F:→ k04121226: 而不是一句莫名其妙的話而已 不過這只是形式問題而已 03/25 23:45
122F:推 shinchen: 文章已經備份在啦 第二行 03/25 23:45
123F:→ diablo81321: 這句推文解釋了那篇文章是釣魚 自爆就沒辦法了 03/25 23:46
124F:推 leilo: 也覺得一案多判不太好 雖然這發言觀感真的還蠻差的 03/25 23:46
125F:推 moebear: 我覺得寫得很清楚了阿 只是版友誤解了 03/25 23:47
126F:→ diablo81321: 不過你最好把前後文都補充一下 (*′ω`*)σ咕嘰咕嘰 03/25 23:47
127F:推 tenyfish: 文章有備份,爭議就在當時自删且沒罰 03/25 23:47
128F:→ tenyfish: 不過意圖明顯阿www 03/25 23:48
129F:→ king22649: 對了 有那裡可以看到ptt版規歷史嗎? 03/25 23:48
130F:推 TinyMaster: X1 Chopper以前就跟重力有摩擦(衝突) 03/25 23:48
131F:→ TinyMaster: 前幾天因為發全日文被重力砍不爽 03/25 23:48
132F:→ TinyMaster: 因此昨天又發一篇文章 03/25 23:48
133F:→ TinyMaster: 結果又自爆說是要釣重力 03/25 23:48
134F:→ TinyMaster: 因此1.當事人可以檢舉挑釁 2.可能可以解讀成蓄意鬧 03/25 23:48
135F:→ king22649: 很多板規看起來真的很莫名 真的用得到的場合我也只在 03/25 23:49
136F:→ TinyMaster: 推娃好好用 不會被斷 XD 03/25 23:49
137F:→ king22649: 前三大人氣板 覺得有必要 03/25 23:49
138F:→ king22649: 其他板亂得嚴重程度實在低到不覺得 有必要存在這些板規 03/25 23:50
139F:推 GPX2000: 年輕人就是太衝動 03/25 23:50
140F:噓 TinyMaster: 覺得 如果沒了解事情的前因後果就來質疑判決頗好玩 03/25 23:51
141F:→ diablo81321: 說真的 PAD板已經是十大甚至三大板常客啦 03/25 23:51
142F:→ moebear: 你還太年輕拉 這版常常都有人出來挑戰板規 03/25 23:52
143F:→ moebear: 順便戰版主 好幾次了 03/25 23:52
144F:→ diablo81321: 而且PAD板滿常有挑戰者出現的 (*′ω`*)σ咕嘰咕嘰 03/25 23:52
145F:→ taldehyde: 覺得 判決應該就該次行為來裁判 03/25 23:53
146F:→ king22649: pad洗一次不到五頁吧 能有個兩頁就很不簡單了 03/25 23:53
147F:推 wl2340167: 我完全同意是活該 刻意挑釁權力本來就不是好事 03/25 23:53
148F:→ tenyfish: 洽郎加 阿賴浮 03/25 23:53
149F:→ panbie: 我是覺得 判決應該要寫到連沒看過板的都了解 03/25 23:54
150F:→ panbie: 這判決本身沒啥問題 有問題的是判決書的內容 03/25 23:54
151F:→ king22649: 有權力 有權利 挑釁權力 也不是甚麼大事 03/25 23:55
152F:→ juicio: 都自爆了..咎由自取囉 03/25 23:55
153F:→ zyx12320: 判決文本來就該寫清楚啊..寫成這樣會以為是那句話有問題 03/25 23:55
154F:→ king22649: ptt還有很有趣的點可以戰 有興趣的可以去戰ip 我很好奇 03/25 23:55
155F:→ king22649: 會發生甚麼事XD 03/25 23:55
156F:→ king22649: ip vs 個資法 03/25 23:56
157F:推 TinyMaster: ip應該是沒有列入個資吧? 03/25 23:56
158F:噓 ying761127: 一開始判決有爭議想釐清也要被桶 03/25 23:57
159F:→ king22649: 有正反說 我很好奇真的上了法院會發生甚麼事 03/25 23:57
160F:推 wl2340167: 判決書確實該在寫更完整 附上前因後果 事實上 03/25 23:57
161F:→ king22649: 特別是對固定ip的使用者 03/25 23:57
162F:→ wl2340167: 刻意去挑釁誰都不是好事 愛釣又自爆 扯到那麼遠也離題 03/25 23:58
163F:→ TinyMaster: 我到覺得如果附上前因後果要挖兩三小時的話 很沒必要 03/25 23:58
164F:→ king22649: 可以用附件 主文可以簡易帶過 03/25 23:58
165F:→ TinyMaster: 畢竟會發生摩擦都是在推虛文內 誰會特別去記在哪 03/25 23:58
166F:→ zyx12320: 大概寫個三四十字就行了 03/25 23:59
167F:→ wl2340167: 前因後果大概是被重力2-1 但是2-1標準又說不清楚 03/26 00:00
168F:→ wl2340167: 不了了之 之後又發了一篇非情報文的山本TWEET 03/26 00:00
169F:→ iamyamigami: 被桶應該zzzzzzzzzzzzzzzzz 03/26 00:00
170F:→ loveSETSUNA: ip公開可瀏覽,就不算個資法阿... 03/26 00:00
171F:→ panbie: 要判得合理適當 這些細節是不能缺的 不是你一個"前因後果" 03/26 00:00
172F:→ king22649: 不只 2-1也是有理由的吧? 03/26 00:00
173F:→ panbie: 就可以直接帶過 沒有人有義務去記前因後果 除了下判決的人 03/26 00:01
174F:→ wl2340167: 因為沒法可判 就沒了 板規修正是情報未來要附上翻譯 03/26 00:01
175F:→ TinyMaster: 就算下判決的人要記住 但要去全部挖出來 然後寫判決 03/26 00:01
176F:→ TinyMaster: 也有點太強人所難了吧... 03/26 00:01
177F:→ zyx12320: 推潘比大 權利義務是對等的 有下判決的權力就有說明的義 03/26 00:02
178F:→ panbie: 沒辦法 這就是板主的責任 屎缺無誤 03/26 00:02
179F:→ zyx12320: 務 03/26 00:02
180F:→ wl2340167: 結果發文人在檢舉區自爆發日文文章是要釣重力 03/26 00:02
181F:→ king22649: 用最尾項去吵 主要在證明可以聯繫到個人這部分吧 03/26 00:02
182F:推 loveSETSUNA: 很明顯文章無法可判,但自爆釣某人就... 03/26 00:03
183F:→ zyx12320: 其實像w大這樣大概說明 我覺得就很OK了 03/26 00:03
184F:→ TinyMaster: 簡單說就是挾怨報復又自爆 所以被抓到點桶 03/26 00:03
185F:→ TinyMaster: 雖然能理解為啥他為啥會爆氣就是 ㄏㄏㄏ 03/26 00:04
186F:推 s540421: 愛酸又愛挑釁還表明目的,別怪熱臉貼冷屁股囉 03/26 00:04
187F:→ wl2340167: 其實這幾天有在關心判決的人應該都知道 只是確實要像 03/26 00:04
188F:→ wl2340167: PANBIE大說的 沒看板的人也懂為何這判決會是這樣才好 03/26 00:05
189F:→ TinyMaster: 雖然panbie說的有理 03/26 00:05
190F:推 loveSETSUNA: 他也都退任了就算惹吧,再跟新版主槓上沒什麼意義030 03/26 00:05
191F:→ TinyMaster: 但...不關心版上發生的事情 卻很執著判決的詳細程度 03/26 00:05
192F:→ TinyMaster: 的人 我覺得版主沒有義務去說明吧 03/26 00:06
193F:→ loveSETSUNA: 這就叫逝者已矣嗎?(摩亞調 03/26 00:06
194F:→ TinyMaster: 簡單講就是挑文章來回的感覺 03/26 00:06
195F:推 kyuren: 這叫自找的 03/26 00:06
196F:推 leilo: 判例問題啊 照這篇對版主的觀感實在不好 03/26 00:06
197F:→ loveSETSUNA: 跟關不關心無關,既然下判決就要註明哪條法符合什麼 03/26 00:07
198F:→ TinyMaster: 逝者之笏 03/26 00:07
199F:→ loveSETSUNA: 項目,前因後果可以簡單描述再附件 03/26 00:07
200F:→ leilo: 說實話版上的文那麼多 有多少人可以看完全部文章 03/26 00:07
201F:→ zyx12320: 同love大 03/26 00:07
202F:→ leilo: 你要說他沒追到事件就是不關心版務嗎XD? 03/26 00:08
203F:→ zyx12320: 是說重力不是還在板主名單上嗎 03/26 00:08
204F:→ TinyMaster: 我的意思是 通常會吵架的都是推文比較熱烈的 03/26 00:08
205F:→ TinyMaster: 但如果連那都沒看到 就一直去質疑版主的判決 03/26 00:08
206F:→ TinyMaster: 導致說 這個人會被桶的可能原因是啥都不知道就質疑 03/26 00:08
207F:→ TinyMaster: 會覺得 伸手牌(? 03/26 00:08
208F:推 dmc80: 尊重 友善 爆乳 03/26 00:08
209F:推 acer5738G: 尊重 友善 爆乳 03/26 00:09
210F:→ TinyMaster: 而且說真的 PAD版已經算是常常在前面文章卻很少的版.. 03/26 00:09
211F:推 loveSETSUNA: 不不,反了阿,不該是群眾自己去追事發經過吧XD 03/26 00:10
212F:→ king22649: 這應該不是伸手牌的問題 03/26 00:10
213F:→ zyx12320: 跟他講沒用的 03/26 00:10
214F:→ king22649: 判決書難寫就是在這阿~ 03/26 00:10
215F:噓 tenyfish: 伸手牌www 03/26 00:11
216F:→ king22649: 前陣子新聞不是才有300w的判決書~XD 03/26 00:11
217F:推 leilo: 因為這篇判決說不清楚 大家才會質疑版主是怎麼判的啊 03/26 00:11
218F:推 darkhoshi: 去deleted拖屍體回來吧...... 03/26 00:11
219F:推 asc5543: 同意至少要有一點點敘述讓不常駐板的也能知道為何而桶, 03/26 00:12
220F:→ asc5543: 不過這個一點點要到什麼程度也滿值得討論的 03/26 00:12
221F:→ tenyfish: 誒 大家都聰明不發文就不會被抓住把柄阿 03/26 00:12
222F:推 loveSETSUNA: 屍體在啦 03/26 00:12
223F:→ king22649: 可以加入告訴非告訴 舉證責任 追訴期(? 03/26 00:12
224F:→ s540421: 以研究判例來看,這篇判例的參考文章沒有引用完全吧 ,會 03/26 00:12
225F:→ s540421: 造成無關的第三者無法就這篇內的訊息理清前因後果 03/26 00:12
226F:推 diablo81321: 喔 幹 我們可以準備開一個PAD_BM了(榛讀) 03/26 00:13
227F:→ zyx12320: 不用到那麼麻煩啦 7天的水桶像上面w大概述就可 03/26 00:13
228F:→ tenyfish: 我承認我只是沒pad無聊ㄝㄝ 03/26 00:14
229F:→ loveSETSUNA: 判決出來就是不論發到哪都可以讓人清楚判決源由跟罰 03/26 00:14
230F:→ zyx12320: 重大判決再寫的仔細一點 這樣大多人應該都可接受 03/26 00:14
231F:→ loveSETSUNA: 則,不服就是去上訴或是要求判決解釋... 03/26 00:14
232F:→ TinyMaster: LOL版跟八卦版判決文倒是都很隨便就是 03/26 00:16
233F:推 stanleysten: 這樣都一群護航的 03/26 00:16
234F:→ zyx12320: 如果完全適用板規 那就沒啥好說的 03/26 00:16
235F:→ king22649: 其實我覺得整個ptt的板規都很隨便... 03/26 00:16
236F:→ iloveconic: 由於不便於公告修文,所以我用回文回應各位,chopper 03/26 00:16
237F:→ iloveconic: 原文中雖然語氣不好但依版規是過關,但在置底的那句 03/26 00:16
238F:→ iloveconic: 推文卻是讓原文形成引戰的證據,因此判決3-1水桶,以 03/26 00:17
239F:→ iloveconic: 上 。 03/26 00:17
240F:→ king22649: 站規也鬼扯... 03/26 00:17
241F:→ dxassin: lol 拿這邊當標準說LoL跟八卦的水桶很隨便嗎 03/26 00:17
242F:→ zyx12320: 但這篇判決出來會認為單純是那句話有問題 03/26 00:17
243F:推 steven3QXD: 推文真是太有趣了w 03/26 00:17
244F:→ TinyMaster: 吱吱你這樣他們還是不懂啦 03/26 00:17
245F:推 funkD: 我還真沒看過拿別篇推文內容佐證另一篇文章水桶的orz 03/26 00:18
246F:→ TinyMaster: 哈哈哈 這篇出現了不少不常駐在版上 但只看公告高潮的 03/26 00:18
247F:推 gn00399745: 板主加U 03/26 00:18
248F:推 leilo: 呃 覺得這樣推文只有現在在推文的看的到啦 不再補一篇嗎XD" 03/26 00:18
249F:推 WEINUO: 正常來說不清楚前因,不是都應先多看多聽~待有初步認知 03/26 00:19
250F:→ iloveconic: 另外,我一開始就問各位是否有疑問,當時 zyx12320:三 03/26 00:19
251F:推 asc5543: 看到這篇的感覺跟板主想表達的一樣 03/26 00:19
252F:→ iloveconic: 位板主一致通過 那我就不說甚麼了~ 怎麼現在又對版規 03/26 00:19
253F:→ iloveconic: 發表意見? 03/26 00:19
255F:推 loveSETSUNA: 沒錯,就是缺少摳妮可這幾句 \OωO/ 03/26 00:19
256F:推 moebear: LOL跟八卦是真的很簡易阿 你想要了解就要自己去檢舉版看 03/26 00:19
257F:推 s540421: 把那兩篇都寫進違規內容就好了吧 03/26 00:20
258F:→ TinyMaster: 那又用甚麼標準要PAD寫得特別詳細 超奇怪 03/26 00:20
259F:→ WEINUO: 再發言。 03/26 00:20
260F:→ TinyMaster: 不懂前因後果為啥是要別人說而不是自己找 說是伸手牌 03/26 00:20
261F:→ TinyMaster: 哪裡有問題? 03/26 00:20
262F:→ moebear: 我覺得就是資料沒引用齊全 沒在看檢舉區的誰會知道那句話 03/26 00:20
263F:→ zyx12320: 是 板主對不起 我閉嘴 我要說的應該是說完了XD 03/26 00:21
264F:→ moebear: 因為lol版有檢舉版 搭配檢舉板很容易推出前因後果 03/26 00:21
265F:→ iloveconic: 我已經把推文與時間列出來,出處在哪不是重點吧 03/26 00:21
266F:推 loveSETSUNA: 八卦也有檢舉版 03/26 00:21
267F:→ moebear: 本次是指引用一篇文章 但是有一句話不是該文出現的 03/26 00:21
268F:→ tenyfish: 太可惡了,沒常駐發文的不要亂起風 03/26 00:21
269F:→ moebear: 出處很重要 是讓其他人能夠檢視你判決的方法 03/26 00:22
270F:推 asc5543: 覺得放了違規文章的位置就不太需要再補內文在違規內容裡 03/26 00:22
271F:→ asc5543: 了耶,意義跟附件很像不是? 03/26 00:22
272F:→ iloveconic: 以上,我想我的回應已經很明確,大家也都認同了,如 03/26 00:22
273F:→ iloveconic: 有任何問題請聯絡版主,以上。 03/26 00:22
274F:→ moebear: 民主價值在於在權者能夠被檢視 你少了出處就難以被檢視的 03/26 00:23
275F:→ loveSETSUNA: 就像置底說的 文章 還是那句? 還是文章+那句? 03/26 00:23
276F:噓 song042008: 所以現在是版主判 版友自己解讀為什麼這樣判嗎0.0 03/26 00:23
277F:→ moebear: asc你誤解了 該推文不是在z-16那邊的文章出現的 03/26 00:23
278F:→ tenyfish: 辛苦板主了 你休息 我們繼續 03/26 00:23
279F:→ iloveconic: 了解,以後的判決我會注意這次經驗的不足,謝謝各位 03/26 00:24
280F:→ iloveconic: 熱心指導。 03/26 00:24
281F:推 asc5543: 嗯,那這部分的出處如果有會更好沒錯 03/26 00:25
282F:→ asc5543: 不過我覺得影響不大 03/26 00:25
283F:噓 song042008: 有一種我當上版主我好猛的feel^_^ 阿我夢到的 別桶我 03/26 00:26
284F:→ song042008: ^O^ 03/26 00:26
285F:→ iloveconic: 如果還有任何問題,也歡迎站內信告訴我,畢竟判決是三 03/26 00:27
286F:→ iloveconic: 人同意,但本篇是我個人的水桶首判,我的錯誤不足歡 03/26 00:27
287F:→ iloveconic: 迎各位批評指導,謝謝。 03/26 00:27
288F:推 s540421: 對於下判決的人來說,把前因後果描述完整比較不會引人非 03/26 00:30
289F:→ s540421: 議 03/26 00:30
290F:→ s540421: 總之,各位辛苦了~ 03/26 00:31
291F:推 Arashinoon: 好DER 維修時間 總要有點事情做R 03/26 00:32
293F:→ panbie: 也沒要求到完整全文轉錄的地步 但是這篇判決只有一行推文 03/26 00:42
294F:→ panbie: 如果我去推了一模一樣的內容 我也會被桶七天嗎? 03/26 00:42
295F:→ TinyMaster: 看不懂 智商太低... 03/26 00:43
296F:→ TinyMaster: 那要先看當事人有沒有檢舉你吧 然後檢舉的理由吧 03/26 00:44
297F:→ panbie: 這人今天會被捅 起因並不是z-12-6-1-9那篇文章 03/26 00:49
298F:→ panbie: 而是他在重力判了某次2-1之後就開始不斷斤斤計較 03/26 00:49
299F:→ panbie: z-12-6-1-9那篇只是他挾怨報復的一個手段 03/26 00:49
300F:→ panbie: 而他這篇被判的推文是自承有犯意的證據 固此被桶 03/26 00:50
301F:→ TinyMaster: 沒錯啊 所以我上面才說從以前就有摩擦 03/26 00:50
302F:→ TinyMaster: 然後前幾天又因為2-1被砍 昨天又發一篇文 03/26 00:50
303F:→ panbie: 我只是希望判決可以加上如我所說的簡易說明如此而已 03/26 00:50
304F:→ TinyMaster: 所以如果知道前因後果的人會覺得這判決沒問題 03/26 00:51
305F:→ panbie: 要判 就不要落人口實 03/26 00:51
306F:→ TinyMaster: 看要不要去建議區建議一下吧 03/26 00:51
307F:→ TinyMaster: 簡單講就是"道德觀感不佳" (? 03/26 00:52
308F:→ panbie: 我是這麼覺得啦 03/26 00:57
309F:→ panbie: ptt中型以上看板逗板主已經算是某種常態慣例了 03/26 00:57
310F:→ panbie: 要做到盡可能減少被逗的理由的話 判決、發言 都要三思 03/26 00:58
311F:→ panbie: 判 理由該當詳盡 結果該當公正 03/26 00:58
312F:→ panbie: 好不容易有一批人出來接屎缺 因為小地方沒弄好被戰歪 03/26 00:59
313F:→ panbie: 到時候又只剩下掛名的吉祥物 我想會利用這看板的都不樂見 03/26 01:00
314F:→ Minihil: 桶越多人就會被越多人盯(戰) 被桶過通常會變暗屬性..要小 03/26 01:09
315F:→ Minihil: 心啊~ 03/26 01:09
316F:→ trollfrank: 有些跑進來一擊脫離的實在不知道幹嘛... 03/26 01:10
317F:→ TinyMaster: 這邊其實是烏龜島 那些人不是弓箭手就是法師 03/26 01:11
318F:噓 lazypanda: 文章真的有違規嗎? 03/26 01:31
319F:→ lazypanda: iloveconic:這次就給你過關 新版規會盡快呈現給各位 03/26 01:33
320F:→ lazypanda: 此判決引用的文章中並沒有「chopper0424:全日文在講我 03/26 01:35
321F:→ lazypanda: 嗎?我只是在釣重力而已」的文字 03/26 01:36
322F:→ lazypanda: 然而版主確引用文中不存在的文字,判決該篇文章違規 03/26 01:37
323F:→ lazypanda: 應屬誤判及誤用版規3-1。 03/26 01:39
324F:→ lazypanda: 另「釣」字,經查國語辭典,其內容有引誘之意,顯難僅 03/26 01:41
325F:→ lazypanda: 憑置底推文判定該名使用者有引戰或破壞版面秩序之意圖 03/26 01:41
326F:→ lazypanda: 為何不是認定該名使用者只是希望重力版主出來說明日文 03/26 01:42
327F:→ lazypanda: 是否算字?也難怪此份判決怎麼看都很奇怪 03/26 01:43
328F:→ lazypanda: 望日後判決能敘明主文,事件經過及判決理由,以昭信服 03/26 01:50
329F:→ lazypanda: 如果沒follow這兩天的經過,我還以為這是文字獄呢 03/26 01:51
330F:→ lazypanda: 結論:此判決把違規的文章跟置底推文綁在一起,引用3-1 03/26 01:58
331F:→ TinyMaster: 打那麼多字辛苦你了 03/26 01:59
332F:→ lazypanda: 作成水桶七日的判決,顯有違誤,應予檢討改進。 03/26 01:59
333F:→ TinyMaster: 不管在隔壁還是在這 被"釣魚" 吵架 就是一起桶 03/26 02:00
334F:→ TinyMaster: 因為釣魚"挑釁" 而爭吵"吵架" 就是違反版規 03/26 02:00
335F:推 JPIGHEAD: 我記得以前也有人發全日文攻略說那是自己的風格.. 03/26 02:04
336F:→ JPIGHEAD: 那個算走在版規線上的釣魚嗎? 03/26 02:04
337F:推 TinyMaster: 你說的那個人現在是版主 03/26 02:06
338F:→ TinyMaster: 她是被釣的那個 03/26 02:07
339F:→ acer5738G: k版主那篇日文攻略已經自刪很久了就別挖了吧 03/26 02:07
340F:推 JPIGHEAD: 呵呵 喔喔 原來是被釣的那個 我明白了 謝謝你喔 03/26 02:07
341F:推 wklxbiwee: 引述的那句話是做為證據佐證那篇文章的犯意 03/26 02:58
342F:→ jouhouya: 照這樣說,很多案子事後的錄音不都沒屁用? 03/26 03:04
343F:→ jouhouya: 阿又不是在現場說的 03/26 03:04
344F:推 GTR12534: 板規三應該是檢舉制沒錯吧 03/26 07:34
345F:推 lovewubai: 阿光掰 03/26 08:47
346F:推 yam276: 推 雖然這句我有看到但剛開始不懂他跟重力的淵源就是(繼 03/26 09:34
347F:→ yam276: 續看小當家) 03/26 09:34
348F:推 lionel20002: 那一句是再檢舉區啊 他就檢舉自己自爆 怪誰 03/26 09:35
349F:推 bigbear: 昨天那篇都放過關了 還自己跳出來表示自己就是要犯規 03/26 10:10
350F:→ bigbear: 這桶得很剛好啊 我管你跟哪個板主犯沖 03/26 10:10
351F:→ Gravity113: 1.秒刪八口未編輯的情報文 03/26 10:54
352F:→ Gravity113: 2.刪除他全日文情報文 03/26 10:54
353F:→ Gravity113: 3.公告之違規文,但因字數滿160逤一沒甚麼大問題 03/26 10:55
354F:→ Gravity113: 4.檢舉區自爆,GG 03/26 10:55
355F:→ Gravity113: 是說現在用臨時條款審情報也只要求中文摘要而已 03/26 10:55
356F:→ Gravity113: 不過算了,不看公告的人還是不會看 03/26 10:56
357F:→ zyx12320: 推 公告文像重力這樣簡述原因就好 03/26 11:15
358F:推 moebear: pan你整個誤解 違規內容是引戰那一行白字 不是推文 03/26 11:33
359F:→ moebear: 推文是佐證用的 03/26 11:33
360F:→ Gravity113: 樓上正解 03/26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