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avity113 (Mr. Anderson)
看板PuzzleDragon
標題[公告] slow714285、andy3580 違規處置
時間Fri Oct 3 18:23:45 2014
前文文章代碼(AID):
#1KAF3YRf
文字紀錄:
1F:噓 slow714285: 這位不就之前腦羞崩潰噓文引戰被水桶的?還人身攻擊呢09/28 19:05
2F:→ slow714285: 站內信騷擾就別提了 光山粉這詞彙就有引戰意圖09/28 19:07
3F:→ slow714285: 不管是機率抱怨文或引戰都觸犯版規 麻煩版主處理了09/28 19:09
4F:噓 slow714285: 人多必有XX 這篇是分析文 還是假分析真抱怨 自己知道09/28 19:26
5F:→ slow714285: 是不是啊297 vs 龍女哥?您也棒棒09/28 19:27
板友 slow714285 針對原po shiroko 及 andy3580 的發言也具挑釁性質,有檢舉可處理
6F:推 andy3580: 是阿人多必有XX 您何不去照照鏡子呢~^^ 09/28 19:30
7F:→ andy3580: 還是老話一句 快找機會去選的板主吧 不然您看不爽的文 09/28 19:31
8F:→ andy3580: 章這麼多 又不能每篇如您所願刪掉 這樣多痛苦阿~ 09/28 19:31
案件一,關於 slow714285 判決案
板規四
4-4 違反板規3或獲得警告合計達三次以上者。
經版主會議,本條文之內容為板規三之水桶紀錄併該板友警告紀錄合計三次以上者
故,由於 slow714285 之違規紀錄:
文章代碼(AID):
#1JQIbNiw □ [公告] slow714285水桶一週 水桶七天
文章代碼(AID):
#1JQWxsQi □ [公告] 本次事件處理 非改判決名單
文章代碼(AID):
#1JQpor-e □ [公告] 平民事件最後處理 解除水桶
文章代碼(AID):
#1IiNG6w2 □ [公告] 多人警告水桶 水桶七天
含本次事件,slow714285 板友之累積水桶次數為兩次,不適用板規四之水桶60天
但該板友仍非初次違規,故修正判決為水桶七天
起算時間為 9/29,故由今日重新設定後,slow714285 之水桶期限剩餘三天
案件二,andy3580 挑釁(3-1)檢舉一案
3-1 引戰或破壞板面秩序:
認定包含挑釁、人身攻擊、公布他人個資、涉及政治議題討論、
將P&D與其他轉珠類型遊戲做比較並挑起對立、刪除他人推文、討論他板事務、
蓄意鬧板
註: 此條板規之蓄意鬧板、挑起對立等主觀部分為檢舉制度,
若由超過五人以上板友檢舉即受理
(含私信、置底等多種形式,且檢舉人需接受公開檢舉信件),
並請簡述理由,經檢舉後由板務判定後得以處罰。
情節重大者,板主得以判定並即時處理。
挑釁言論如前述,案件成立
由於 andy3580 未有違規紀錄,以初犯處置,警告一次
以上案件由於發生於新板規公告前,故一律採用舊板規處置
板規的適用狀況及文字敘述目前仍有不足之處,本周末會進行板主會議討論修改方向
並在確定後公告修改內容及實施日期
如有需要上訴,歡迎透過站內信以及組務板直接向板主群提出
越多的實證對勝訴的幫助越大,同時歡迎提供建議
感謝各位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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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PuzzleDragon/M.1412331827.A.F83.html
9F:推 a062361316: ㄝㄝ 10/03 18:32
10F:→ john0909: ㄝㄝ 10/03 18:41
11F:推 sakaihayate: ㄝㄝ 10/03 18:45
12F:推 TerryTam: ㄝㄝ 10/03 18:47
13F:推 rjeifcfk2: ㄝㄝ 10/03 18:48
14F:噓 lkk118813: andy3580 有人身攻擊? 10/03 18:49
15F:→ lkk118813: 也不挑釁阿 10/03 18:50
16F:推 zxc654033: ㄝㄝ 10/03 18:50
17F:→ wzmildf: 樓下思春期國中生ㄝㄝ 10/03 18:57
18F:推 john0909: 不是喔 我是自以為大學生 ㄝㄝ 10/03 18:57
19F:→ lkk118813: 是阿人多必有帥哥 您何不去照照鏡子呢~^^ 他有可能是 10/03 18:59
20F:→ lkk118813: 說這個阿 ㄝㄝ 10/03 18:59
21F:→ andy3580: 老實說我不覺得我有挑釁它耶 也沒有任何人身攻擊 哈哈XD 10/03 19:01
22F:→ andy3580: slow甚至不是我檢舉的 不過算了 但是這邊我想問一個問題 10/03 19:01
23F:推 andy3580: 有關這類的案件是否有追訴期存在呢~ 10/03 19:03
24F:→ Gravity113: 板規沒有提到追朔期所以暫不限制 10/03 19:07
25F:噓 sasadog: 挑釁?? 10/03 19:09
26F:→ andy3580: 那我建議你最好考慮這個喔 不然哪天大家開始玩報復性檢 10/03 19:10
27F:→ caca5566: 沒追溯期的話就會有考古大隊喔~ 10/03 19:10
28F:→ andy3580: 舉 挖兩三個月前的舊帳你們就等著累死了 正常的一對一 10/03 19:11
29F:→ andy3580: 筆戰不少版都會特別增設追訴期以防這種現象~ 10/03 19:12
30F:推 liu770889: 吱吱崩潰 ㄝㄝ 10/03 19:17
31F:推 lastmile: ㄝㄝ 10/03 19:18
32F:→ Gravity113: 了解,感謝建議 10/03 19:18
33F:推 liuedd: 設立酸民不能進版好了 (咦 PAD版進不去了?) 10/03 19:20
34F:→ fyspfyspfysp: 感謝幾位意見,關於追溯期的部份 現今規定仍有許多 10/03 19:21
35F:→ fyspfyspfysp: 不足之處或是bug 正在修訂中 10/03 19:21
36F:→ fyspfyspfysp: 以後我們也會鞭策自己 有什麼要處理就要全部一次處 10/03 19:21
37F:→ fyspfyspfysp: 分完成 10/03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