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wens (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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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請益] 引號間的標點符號
時間Sat Feb 8 14:42:31 2020
不知道能不能在這裡發問
如果一句語意未完,但是分成兩個引號表達
那之間的標點符號該怎麼使用才正確
例如
「請給我一杯紅茶。」他看著菜單,又說:「無糖少冰。」
「請給我一杯紅茶。」他看著菜單:「無糖少冰。」
「請給我一杯紅茶。」他看著菜單,「無糖少冰。」
「我希望你能聽我說。」他轉過身來:「那天我根本沒出現。」
「我希望你能聽我說。」他轉過身來,「那天我根本沒出現。」
「我希望你能聽我說。」他轉過身來,又說:「那天我根本沒出現。」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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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iki41052: 都可以 全書統一即可 02/08 22:36
2F:→ sefo987: 只要統一一種用法即可,讀者通常會自己解讀 02/10 17:47
3F:推 poototo: 不同標點符號會有不同語感,看作者想帶給讀者甚麼 02/11 01:07
4F:推 teemocogs: : : 我建議用全形的: 02/11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