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eunixer (御劍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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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什麼叫「鬧版」
時間Sun Apr 9 19:08:13 2006
※ 引述《TonyDog (湯尼狗:團結真有力!)》之銘言:
: 那麼請您說服您的好友rehtra,對他的情緒化的不當治版行為公開道歉。
: 我已經對自己的行為有擾亂本版秩序的部分對版友公開道歉了。
: 如果他出來公開道歉,我願意立即撤回罷免案。
: 那就麻煩您了。
所有人我都不認識,我只是對上面這段有點意見.
一審法官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兩星期,
所以你就要求一審公開道歉,不然就要去司法院申訴要求罷免一審法官?
你要不要乾脆去申請國賠,要求 ptt 發給你一天五千 p 幣的冤獄賠償啊?
要罷免就去罷免啊,哪還有條件交換的.
還蠻像在野黨立委想提不信任案又怕總統解散國會宣佈立委重選,
所以準備給自己找台階下一樣...
世上冤死的人很多,你可以堅持冤獄一定要平反,
不過請拿出一點骨氣來,要就罷免到底,不就見好就收,不要在那搞什麼條件說,
看了就覺得很沒格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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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181.140
※ 編輯: freeunixer 來自: 59.105.181.140 (04/09 19:09)
1F:推 TonyDog:謝謝您的建議。 04/09 21:22
2F:→ TonyDog:這跟骨氣或格調沒什麼關係,如何解決事情的方法不同罷了。 04/09 21:23
3F:→ TonyDog:這位版主非常想要繼續呆在這個版主的職位上,如果他可以對 04/09 21:24
4F:→ TonyDog:過去的錯誤道歉,並不是不能原諒。只是這一個出發點來思考 04/09 21:24
5F:→ TonyDog:這跟「在野黨提不信任案」好像沒什麼關係。有點引喻失據了 04/09 21:25
6F:→ TonyDog:不過還是要說非常謝謝您對這件事的關心! 04/09 21:27
7F:推 thurston:真是官模官樣 04/09 23:03
8F:推 thurston:我說的是推文 04/09 23:12
9F:推 TonyDog:呵呵,我不是官(版主)呢! 04/09 23:19
10F:推 thurston:不是官講話還官模官樣,有點自覺好嗎? 04/09 23:21
11F:推 TonyDog:自覺什麼呢? 對版友的批評總是要理性思考、虛心接受的。 04/09 23:36
12F:→ TonyDog:要情緒化地對你人身攻擊才不是官模官樣嗎?不懂哩.... 04/09 23:37
13F:推 pstango:最好是一審法官很爛,大家都要上訴才行 04/10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