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weedldee (阿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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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簽約問題
時間Tue Feb 21 21:44:41 2006
最近跟出版社要簽約出書
但是有些條文不太知道要怎麼跟出版社談修改
第三條 乙方對於本著作物之出版與推廣,應善盡管理之責。為推廣之需要,
乙方得自行決定封面之設計、印刷形式、版本開本、編輯方式,暨裝訂方式,
甲方同意委託乙方全權處理。
這是作者沒辦法參與設計印刷部分囉?
還有
【海外版權】
第九條 甲方同意將本著作物之海外版權(包括中國大陸地區,
香港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委託乙方代為談判、經營及管理。
乙方可以享有所得10%的經紀費用。扣除經紀費用及其
他必要費用後之淨利50%歸甲方所有。
=====>這樣合理嗎?
還有結算版稅的日期一年一次是正常嗎?
合約上沒有講到作者終止合約的權利部分
若是出版社沒辦法盡到推廣的責任 是不是可以終止合約
合約的期限是七年 這樣算合理嗎?
麻煩各位專家看一下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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