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763152001 ( )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育嬰留停復職後的特休
時間Sun Jan 4 16:34:08 2026
現在有修法了,打開系統看年假還是少少的4天,想問我這樣的狀況今年年假應該是幾天?
(似乎是新舊法的空窗期QAQ)
113.3.14育嬰 114.8.29復職 休假年資四年
先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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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wolfman : 年資4年休假7天 114年在職6個月 3.5天給4天應該沒錯 01/04 17:35
2F:→ wolfman : 114在職5個月才對 所以應該只能給3天 01/04 17:39
3F:→ wolfman : 休假年資4年應該是14天才對 如果你有買留停年資應 01/04 17:45
4F:→ wolfman : 該是6天 不知道你的休假年資有沒有算留停(有買才有) 01/04 17:46
5F:→ wolfman : 沒繳全額退撫是沒有算的 01/04 17:47
6F:→ cat763152001: 沒有買~ 01/04 18:45
7F:→ cat763152001: 那我跟新的修法無關了嗎?QAQ差好多天 01/04 18:49
8F:推 fishw : 休假跟有沒有買退撫沒關係吧? 01/04 19:00
9F:推 kutkin :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8條 01/04 19:49
10F:→ kutkin : 公務人員因轉(調)任並繼續任職或因退休、退職、 01/04 19:49
11F:→ kutkin : 資遣、辭職再任年資銜接者,其休假接續核給。依公 01/04 19:49
12F:→ kutkin : 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 01/04 19:49
13F:→ kutkin : 留職停薪後回職復薪者,視為年資銜接,其休假接續 01/04 19:49
14F:→ kutkin : 核給。 01/04 19:49
15F:→ kutkin : 你要自己去跟人事要 很多人都是你不提他不會主動去 01/04 19:50
16F:→ kutkin : 看 01/04 19:50
17F:→ cat763152001: 對對就是這個修法,但他是115.1.1生效,啊我是114 01/04 19:51
18F:→ cat763152001: 年復職~ 01/04 19:51
19F:→ cat763152001: 好,謝謝! 01/04 19:52
20F:→ cat763152001: 怕他會說我不適用 01/04 19:52
21F:推 kutkin : 若有疑慮就印114.9.18的條文修正說明給人事看 01/04 19:53
22F:→ kutkin : 裡面說的很清楚,是115.1給假就開始算 01/04 19:54
23F:推 kutkin :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草案總說明 p.15 01/04 19:57
24F:推 rhealin : 115.1.1起就是14天,不用按比例!但留停期間不能算休 01/05 17:36
25F:→ rhealin : 假年資! 舉例1141001留停到1150201,原本休假14天 01/05 17:37
26F:→ rhealin : 1150201復職後不用再依比例計算,直接給14天!但 01/05 17:37
27F:→ rhealin : 1141001-1150131這段不能併入休計年資計算。 01/05 17:38
28F:推 ben6204jacky: 我也有這個疑問,我是在114年12月中復職,我問人事 01/06 11:33
29F:→ ben6204jacky: 說要115年復職的才有完整特休,114年復職的今年依 01/06 11:33
30F:→ ben6204jacky: 然是照比例給 01/06 11:33
31F:推 kutkin : 修正說明都這樣寫了,不省人事呀 01/06 12:57
32F:→ cat763152001: 我們人事室已經核14天給我了,謝謝:) 01/06 15:39
33F:推 rhealin : 不管是114復職或115復職,都是從115.1.1生效 01/06 20:00
34F:→ rhealin : 舉極端例子1140101-1141230留停,115.1.1起是14天 01/06 20:01
35F:→ rhealin : 1150101-1151230留停,116.1.1起也是14天。 01/06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