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ta (llll)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討論] 有沒有用公務電腦打復審書會被處份的卦
時間Thu Oct 10 07:57:48 2024
: 沒想到嘉義市消防局以蔡員使用公務電腦繕打復審書、使用印泥、釘書機為由,
: 召開考績會決議,意圖懲處蔡明修。並在113年9月19日、113年10月4日兩日
(1) 複審書是你的私事, 本來就應該回家打,
你在辦公室用公家的資源做私事, 被機關懲處,
很難講機關不對
(2) 當事人找議員開記者會, 而不是上訴保訓會或行政法院
要求撤銷 (私用辦公室印泥,釘書機的處分)
大概也自知是錯的, 要讓行政法院支持, 是很困難的
如果這個也能支持,... 那在辦公室寫自己的論文, 花了一包的a4紙
印自己的論文也ok嗎?
想也知道不ok
酸民法庭結論: 機關的處分難謂不當, 10/11記者會的申辯駁回
請大家討論, 謝謝
ps: 最後一定很多人會講: 其他人也在做私事, 你怎麼不處分?
這個其實用: 違法(規)行為不能主張平等權, 就解決了
一堆人交通違規, 只有少數人被罰, 都是這個法理解決
ps: 不過這些小事, 說穿了, 都是貪小便宜,... ex: 拿水桶去辦公室裝水回家的
雖然待遇變差,...也不到一桶水都買不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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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72.12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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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ota (49.216.172.127 臺灣), 10/10/2024 08:21:41
1F:推 kaichun : 是沒錯,但單位拿這種事懲處按照這樣的脈絡下來,被 10/10 09:17
2F:→ kaichun : 人聯想被酸也是活該 10/10 09:17
3F:→ fcz973 : 很多人都誤解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你不能說他也違法 10/10 09:27
4F:→ fcz973 : 卻沒被罰,所以我也不用罰。但你可以主張他也違法, 10/10 09:27
5F:→ fcz973 : 依據公平原則也應該要罰他。如果上班時間不能處理復 10/10 09:27
6F:→ fcz973 : 審事務(私事),那復審對造aka服務機關找我討論復審 10/10 09:27
7F:→ fcz973 : 應該可以拒絕吧 10/10 09:27
8F:→ segio : 人家要抓你做私事.你可以牽拖但是不告不理.. 10/10 09:46
9F:噓 SAMON5566 : 請問台端聽過比例原則嗎 10/10 10:05
10F:噓 SAMON5566 : 竟然還有人在護航內鬥內行,但這也不意外就是 10/10 10:08
11F:噓 yaul : 真的,護航這種事情無法理解 10/10 10:22
12F:推 griswold : 再吵追究使用公電充私人手機的行政責任 10/10 10:37
13F:噓 onstar : 私事個屁,無論公機關私人公司,處理員工權益的事, 10/10 10:49
14F:→ onstar : 都非私事 10/10 10:49
15F:→ onstar : 比如私人公司員工,請病假,在公司影印請病假文件 10/10 11:21
16F:→ onstar : 講白點,用私人公司來講,就思路通暢了 10/10 11:21
17F:→ segio : 講通暢直接保訓會和行政法院走一遭阿.找記者幹嘛.. 10/10 11:26
18F:推 fcz973 : 怎麼可以用私人公司比擬 #我繳稅養你欸 10/10 11:48
19F:推 zenwhale : 不對吧,復審也算是公事啊 10/10 12:33
20F:噓 musicbox810 : 複審不就是在處理機關傷害員工的情事?這就是公事 10/10 12:42
21F:→ musicbox810 : 導正機關違法濫權,是幫助政府更好,當然是公事 10/10 12:43
22F:推 onstar : 公務員的行政救濟當然是公事 10/10 12:55
23F:噓 onstar : 這擺明就只是找他麻煩而已 10/10 12:57
24F:噓 ntnusleep : 擺明找麻煩而已 10/10 13:03
25F:→ Rayless : 同理,如果機關沒提供可用的公務電腦,是否等同可 10/10 13:31
26F:→ Rayless : 以不用辦公? 10/10 13:31
27F:噓 Frobel : 你帶私人電腦做私事 他會酸你佔用公家網路 10/10 13:48
28F:→ Frobel : 如果你網路用自己的 改酸你用公家辦公桌 10/10 13:48
29F:推 Qsam : 行政法院不就是敗訴法院嗎 10/10 13:53
30F:→ Qsam : 更何況保訓會 10/10 13:53
32F:噓 fuct : 邏輯真爛 10/10 15:52
33F:噓 socialboy : 行政法老師在哭了 10/10 17:41
哪裡? 明明這個見解就非常正確,... 這題至少拿20分
※ 編輯: bota (101.10.45.62 臺灣), 10/10/2024 20:35:47
34F:→ zxlt3722 : 畢竟是損害公眾利益哥XD 10/10 22:29
35F:推 BlackCoal : 如果公務員因執行公務,被民眾提起對該員個人的訴訟 10/10 22:30
36F:→ BlackCoal : ,這算公事還是私事?上班時間用公務電腦打他個人的 10/10 22:30
37F:→ BlackCoal : 答辯書,這樣算公事還是私事? 10/10 22:30
38F:→ julianscorpi: 你找機關法務諮詢啊 如果因執行公務受訟 該訴訟不太 10/10 22:47
39F:→ julianscorpi: 可能需要由他自己面對 不過這裡被迫害妄想症患者太 10/10 22:47
40F:→ julianscorpi: 多 實在不好說 10/10 22:47
41F:→ fcz973 : 因公涉訟有補助,樓上覺得為什麼要補助該個人 10/10 23:43
42F:→ julianscorpi: 問為什麼可以去看相關規定的立法意旨 應該會寫 10/11 00:07
43F:→ julianscorpi: 不用拐彎抹角 想說什麼直接說就好 10/11 00:07
44F:→ loking : 這不算私事吧 不然用機關印表機申請加班費 國旅 獎 10/11 22:16
45F:→ loking : 勵金什麼的 是不是都要被懲處 10/11 22:16
46F:→ dark0224 : 內鬥內行 只會舔長官LP 真適合當官的奴才 10/15 0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