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ards (GOLD)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新聞] 潭子戶政公務員侵吞規費逾6萬 檢調偵結
時間Thu Sep 12 14:51:38 2024
潭子戶政公務員侵吞規費逾6萬 檢調偵結提公訴
發布時間:2024-09-12 12:31 最後更新:2024-09-12 13:25
https://i.imgur.com/K67EcEn.jpeg
台中市潭子區戶政事務所爆發公務員私吞行政規費的醜聞。1名60歲方姓戶籍員在民眾申
請戶籍騰本和印鑑證明時,將所收10元至20元的規費以多收短報,或者沒有存檔入案的方
式私吞,總金額為6萬515元。檢方調查昨(12)日偵結,將他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
偽造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
洽公民眾耐心等候叫號,台中市潭子區戶政事務所受理民眾申辦業務,但1名60歲方姓戶
籍員涉嫌從2022年到2023年3月期間,侵占民眾繳付的行政規費,沒有核實繳庫中飽私囊
,遭到內部檢舉。
台中地檢署11日偵結提起公訴,消息一出民眾覺得不可思議。
洽公民眾陳小姐認為,「沒有想到那個還可以收起來,因為那個不是都有規定說要上繳嗎
?就覺得好像很多數據都是假的。」
潭子區戶政事務所表示,方男利用民眾申請戶籍騰本、印鑑證明時,將每筆10至20元的行
政規費以多收短報,或者根本沒有存檔入案的方式私吞,在2023年內部抽查稽核時發現報
表異常才曝光,後續由檢方指揮廉政署介入偵辦。
潭子區戶政事務所代理主任宋雅莉指出,「假設他跟民眾是收5張戶籍謄本的錢,可是他
戶政規費的收據就只有開1張,所以就會落差4張,就是他這樣就積少成多。」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宏昌說明,「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定被告方涉犯《貪污治罪
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之侵占公有財物,及《刑法》第213條之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向
法院提起公訴,並聲請宣告沒收犯罪所得。」
檢方調查,方男不法所得達6萬515元,以一日犯行計算一罪,合計共犯250罪,全案依涉
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並沒收犯罪所得。
台中市府表示,方男已調離現職,後續將加強稽核防弊。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714431/amp
貪污金額不多
繳回去之後
再捐個公益金
看能不能拼個緩刑
畢竟都60歲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9.134.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ublicServan/M.1726123901.A.ADB.html
1F:推 billkingFH : 很難吧 只要判刑,退休俸就沒了,那公保會受影響嗎 09/12 16:59
2F:→ billkingFH : ? 09/12 16:59
3F:推 oberon48 : 除了蠢不知道該說什麼? 09/12 17:51
4F:推 e446582284 : 之前單位有偷別人冰箱食物的,真的不知道貪著小錢 09/12 17:54
5F:→ e446582284 : 要幹麻 09/12 17:54
6F:推 griswold : 真的蠢 09/12 18:12
7F:→ AntiPiece : 超過五萬應該gg了 09/12 18:25
8F:→ weijacky5168: 公務人員的權利與義務實在不對等 09/12 19:12
9F:推 onstar : 扛販毒的刑責,領外送員的薪水 09/12 20:44
10F:推 BlackCoal : 緩刑不可能吧,這是好幾次的犯罪行為耶,一次貪5萬 09/12 21:06
11F:→ BlackCoal : 元跟貪10元貪5000次,後者通常判更重吧 09/12 21:06
12F:推 erihi : 連這也要貪,爛人一個 09/12 21:15
13F:推 roc1110 : 這種小錢到底是為什麼要拿…. 09/12 21:46
14F:→ roc1110 : 真的很難想像 09/12 21:46
15F:→ brella : 6萬?會貪的人真的什麼金額都貪 09/12 22:24
16F:→ boards : 他說其實他根本就不缺錢,而是他生病了。 09/12 22:33
18F:→ SBSB : 標準有精神病人的症狀,愛說謊 倉鼠症 亂花錢 貪小 09/12 23:20
19F:→ SBSB : 便宜 易被騙 惱羞 09/12 23:20
20F:→ SBSB : 還有固執 健忘 衛生差 自大 自私 被害妄想 09/12 23:24
21F:推 patri0052 : 借問一下偷吃別單位送來的月餅算貪污嗎 09/12 23:31
22F:→ SBSB : 不算 算竊盜 09/12 23:37
23F:推 en90508 : 不是收多少錢,收據就開多少嗎?收4張開1張費用,這 09/13 08:07
24F:→ en90508 : 樣居然沒被檢舉? 09/13 08:07
25F:→ aterthy : 公務人員就是高責任低報酬的 屬於志願工作性質 09/13 08:34
26F:推 TREKKER : 87,這肯定會被抓 09/13 10:05
27F:推 parappa : 也太少 09/13 10:27
28F:→ asaman99 : 蠢,為了六萬塊... 09/13 10:32
29F:→ Diaw0803 : 這感覺是內部檢舉的 09/13 11:49
30F:→ iambackhaha : 蠢 09/13 14:09
31F:推 dran30 : 也許可能是隔周遭的同事?不然他偷錢誰會看到? 09/13 14:46
32F:推 dengweki : 可憐的基層,看那肥美的柯p.應彩薇 09/13 14:58
33F:推 qmaper : 你看看燦燦比較快 09/13 17:04
34F:→ boards : 新聞有寫:內部抽查稽核 09/13 18:03
35F:→ roy147yo : 腦袋正常、怕死的人根本不會這樣做... 09/14 08:41
36F:→ roy147yo : 該不會是民國8X年雇員委升考試的那批黑官吧 09/14 08:42
37F:噓 s8823157 : 黑官顏色錯了被整治? 09/17 12:36
38F:→ airlow : 新聞寫收完以後的錢都放抽屜...真的是有病 09/19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