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estcake (bo_bo_cake)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新聞] 曝用別人名義開「小草咖啡廳」遭告發 陳
時間Fri Aug 9 23:25:58 2024
媒體又再洗風向,但陳佩承認出資,不然:
司法院院解字第 3812 號解釋:
行政院50年8月臺(50)人字第4829號令 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係對公務員個人所加之限制。若其親屬經營商業,依司法院院解字第3812號解釋:「公務員之父兄經營商業,如係以自己之名義為自己之計算而為之者,雖公務員與之同居或共財,亦非公務員經營商業」之意旨,自屬法所不禁。該省(係指臺灣省)政府所呈公務員於辦公時間外協助其配偶經營商業,其商業既非公務員本身所經營,且係於辦公時間外為之協助,與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之規定尚無牴觸。
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 銓敍部70年12月9日70台銓楷參字第55012號函 公務人員除依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現行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列有明文規定。至於幫忙家人、親戚經營商業一節,現行法律尚無明文限制。
※ 引述《MrTaxes (謝謝提醒)》之銘言:
: 曝用別人名義開「小草咖啡廳」遭告發 陳佩琪致歉:思慮不周 已撤銷
: (新頭殼 周煊惠 台北市報導)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4-08-09/931632Follow
: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今(9日)表示,柯為佈局2028總統大選想開「小草咖啡廳
: 」,她退休後想說也有意願開店,並計劃在8月6日黨慶試營運,但她因有公務員身份不可
: 當公司負責人,才會先用別人名字開公司,入資10萬元,等退休後換自己當負責人, 再
: 投入自己的資金,結果不知這有違法疑慮,聽說有人告發,讓她發文致歉,並強調已經託
: 人立刻撤銷公司。
: 陳佩琪稍早於臉書發文指出,昨晚看到先生柯文哲鐵青著一張臉回家,讓她一夜難眠,徹
: 夜寫了這些,還是早些公布並跟大家說聲抱歉,「我沒經商經驗,思慮不周,讓黨和黨員
: 挨罵了。」
: 陳佩琪透露,柯文哲一直認為2028年總統大選要成功,除基層組織和民代選舉要能上來外
: ,其餘不足的部分,就開個咖啡棧當成柯粉、小草的聚散地,她是9月27日退休,柯把經
: 營人力動到她身上,她也有意願,於是開始規劃,心中已有一幅美麗的願景,「想說可以
: 在店裡幫忙沖泡咖啡,還可以在裏頭開個小型健康講座,講授醫學常識和張金堅老師教我
: 的『咖啡對人體健康的好處』」。
: 陳佩琪表示,原本計畫8月6日黨慶試營運,中秋或雙十節正式開幕,但若等那時再成立公
: 司,因公務人員不可當公司負責人,可能時間來不及,所以才會先用別人的名字開公司,
: 入資10萬元,等退休後換自己當負責人,再投入自己的資金,就不會產生稅務疑慮,台北
: 店面真的不好找,只好先將公司地址設成黨部地址,好方便接收信件。
: 陳佩琪說,真的抱歉,她不知道這有違法疑慮,且聽先生說好像有人去告發,「要真是這
: 樣,被罵也該概括承受, 我已經託人立刻撤銷公司,還沒撤銷前也絕不會用這公司做任
: 何運作,這點請大家放心。」
: 陳佩琪也感謝台中小草們,特別安排的咖啡講座,除請專業老師授課外,還教她實地沖泡
: 咖啡的技巧,她現在才知道,原來冰咖啡是經過一長條的冰塊杯,還是以熱水沖泡而成的
: ,不是原先想像的,咖啡泡完拿去冰箱冰,就是冰咖啡,「不管技能最終是否有派上用場
: ,人生下半場有機會嘗試新的工作,我是感恩的,雖然還沒開始就先陣亡,但學到的東西
: 永遠是自己的!」
: ============================================================================
: 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 前項經營商業,包括依公司法擔任
: 公司發起人或公司負責人、依商業登記法擔任商業負責人,或依其他法令擔任以營利為目
: 的之事業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相類似職務。...」
: 服務法對於經營商業是兼採形式及實質認定,也就是說即便自己不是形式上公司負責人,
: 但是自己出資找其他人來掛名,仍屬於實質上的負責人。
: 只是說掛名這種事情通常只有當事人或周圍的人知道,這樣竟然也被告發了。
: 以上純粹新聞案例宣導,無關政治。
: 謝謝大家。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 Desire 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5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ublicServan/M.1723217159.A.DC7.html
1F:推 carterdunk : 厲害了 政敵一一清除 08/10 15:00
2F:推 pinhanpaul : 民國50年時空背景不同(X 08/10 15:09
3F:推 auk9 : 噁心的柯黨 08/10 15:30
4F:推 BlackCoal : 經營一家咖啡店,出資10萬,算是合夥人還是股東? 08/10 15:34
5F:→ banmi : 看她自己PO的,就是知道她不能開公司,用別人的人頭去 08/10 18:58
6F:→ banmi : 開公司<---我的理解有錯嗎? 08/10 18:59
7F:推 philip81501 : 就不檢討制度 整天開特例跟抓人啊 08/10 23:58
8F:推 WTF1111 : 立法從嚴、執法從寬,然後成為人治的社會 08/11 01:33
9F:→ airlow : 她自己PO的是公司也還沒開成,知道自己不會有事故意 08/13 14:26
10F:→ airlow : 講的吧,但我覺得這真的不聰明,雪上加霜 08/13 14:26
11F:→ airlow : 不管有沒有罪妳說自己有犯意是以為能幫誰加分? 08/13 14:28
12F:→ fastfu : 蛇鼠一窩 08/14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