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Happy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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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法官之死/落實許宗力建議 台中地院
時間Tue Apr 23 18:13:27 2024
角度很多,儘量分門別類講:
一、死者是很認真,為求盡善盡美,所以自己被自己的高標準操到受不了而跳樓。
二、但是法官界也確實有不少混仙,簡言之:勞逸不均,某些爛法官用低標準要求自己,
就爽歪歪,有些好法官則累到自己。換言之,法院界自己都無法靠自律來維持勞逸公平。
三、然後扛著有憲法位階的司法獨立大旗,外界的他律也很難下手。
四、所以重點來了,論壇的投書者不區分這種勞逸不均的法官界自己要清理門戶的弊病,
只會齊頭式的要求爽(比如讓案件量減少--修法多阻止一點民眾的起訴權限--那麼原本低
標準的爛法官就尸位素餐爽上天了,那麼國民的訴訟權益呢?投書者在意嗎?不在意)。
民眾在法官看來,是道友,不是貧道。況且,法官幾乎沒聽過被歹徒殺害的,所以道友被
歹徒殺死,歹徒一律可教化。對於一些民眾依法聲請的司法行政措施,有時還愛理不理,
民眾拿法官沒辦法。所以看到那種「只會訴苦,然後用齊頭標準要夾帶爛法官一起爽」的
頭腦簡單的投書,不會被民眾認同。
建設性解法:
其實要解決法官案件繁多的情況,可以修法開放遴選比如達一定年齡(基於社會歷練)且
比如修過哪些法律科目的人們、且通過題目難度較簡易的考試的人為特別法官(待遇福利
陽春多了,想像成英美的治安法官,不是說職權完全一樣,而是制度中可以不只有一種法
官)。
法院成立由這些特別法官組成的委員會,由他們挑選案情簡單(不會像司法官考試出的那
些刁鑽題目,現實生活裡大多案件沒那麼燒腦)、證據明確(這跟罪名無關,殺人罪的案
情也可能很明確,比如張三當街開槍崩掉了李四,由檢方提起公訴進入法院階段)的案件
來承審,不就好了?至少幫法官省下蠻多案件的審判心力,不然每承審哪怕案情簡單的案
件,固定的準備成本就是免不了。
至於司法界既有的聲音,要嘛是腦殘司法高層的蠢主意,要嘛是基層不分青紅皂白提出了
能使自己負荷輕鬆些,但使得部份司法毒瘤混仙法官也跟著得以更混的推拒案件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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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F109 : 你的解法就是當年創設司法事務官把非審判核心業務拿 04/23 19:21
2F:→ BF109 : 去做 04/23 19:21
3F:推 TaoYPingS : 司法單位最爽的就是法官吧,法官不爽幹,去考監所 04/23 19:45
4F:→ TaoYPingS : 管理員之類的,法官應該讀一個月就可以考上了吧, 04/23 19:45
5F:→ TaoYPingS : 人家監所熬夜站崗都沒自殺了,話說就算有十個監所 04/23 19:45
6F:→ TaoYPingS : 自殺也沒人理吧 04/23 19:45
7F:推 marskam723 : 民眾濫訴濫告案件真的有點太多 04/23 20:03
8F:噓 yyc2008 : 你的論點就跟刁民說見過過很爽擺爛的公務員,所以公 04/23 20:06
9F:→ yyc2008 : 務員應該要更操、待遇福利要降低etc.,每個地方都會 04/23 20:07
10F:→ yyc2008 : 有擺爛人,改善工作量、福利,擺爛人雖然更爽,但是 04/23 20:08
11F:→ yyc2008 : 受惠的是更多老實工作的公務員。工作量要減少,並不 04/23 20:09
12F:→ yyc2008 : 跟有擺爛人的存在衝突,等擺爛人消失才開始想到工作 04/23 20:10
13F:→ yyc2008 : 量要減少,根本是不切實際的。 04/23 20:10
14F:推 zangif : 應該順應臺灣人的民意解散司法體系了吧?省下來的錢 04/23 20:40
15F:→ zangif : 年年普發現金即可 04/23 20:40
16F:噓 ikariamman : 你說的讓讓法官助理來做就可以了,反正判決很多也都 04/23 22:24
17F:→ ikariamman : 法助在寫 04/23 22:24
18F:推 emmaloa : 找民間的來判,民眾會信任?不如增加法官員額跟提 04/24 06:28
19F:→ emmaloa : 升訴外解決機制使用 04/24 06:28
20F:噓 tentaikanso : 壓根沒回應到法官案量壓力問題,就算有也是一句「 04/24 07:45
21F:→ tentaikanso : 你們法官也有混的,自己解決」?進一步還覺得有法 04/24 07:45
22F:→ tentaikanso : 官太爽,然後提議推翻專業法官機制哈哈哈 04/24 07:45
23F:噓 rfire : 因為有擺爛人,普通法官就不能減案量? 那你同事擺爛 04/24 09:16
24F:→ rfire : ,是不是你的工作量超量就不用處理??? 04/24 09:16
25F:推 popo1234 : 你的說法檢方正在用啊,搞到檢察事務官很難做,檢 04/24 21:43
26F:→ popo1234 : 察官爽到不行 04/24 21:43
27F:推 u8814032 : 推高調 04/25 10:20
28F:噓 finhisky : 外行還自己為有建設性 法官助理就在寫判決了 證據 04/28 21:04
29F:→ finhisky : 明確的會簡判 要什麼特別法官 04/28 21:04
30F:噓 finhisky : 先去瞭解法院分案制度,再來提建設性建議吧,案件還 04/28 21:10
31F:→ finhisky : 沒分給特定法官前,你委員會憑什麼先看起訴書,憑什 04/28 21:10
32F:→ finhisky : 麼挑案? 只看過上級分配工作給下級 沒看過有人會 04/28 21:11
33F:→ finhisky : 提出由特別(簡易版)法官來決定哪些是簡單案件後,分 04/28 21:11
34F:→ finhisky : 配工作給一般法官 04/28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