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kinrabbit (Penny)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機關少發加班費
時間Fri Feb 9 15:05:32 2024
如題,想請求協助或給予建議(文長)
主因:
本人為公家機關約僱人員,111年11月加班時數實為27小時,加班費於111年12月20日入帳,於同年12月25日發現有誤少了兩個小時的加班費便向承辦人員反應,而承辦人員口頭回覆不能補發加班費,報請幹部給予補休2小時限2年內修畢。
而113年1月底欲申請同年2月某上班日補休2小時被拒,理由為已逾補休申請期限,原規定為一年,向上級反映後,得到的回覆是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所規定補休期限延至2年,係自112年1月1日施行後得以適用,不得究責承辦人員。
我的疑問是:
1.承辦人員及幹部各於111年及113年回覆無法補發加班費的理由及依據何在?為何承辦人員少報加班時數亦或是少發加班費沒有責任?被迫接受以補休方式為補償是否可行?
2.機關以錯誤的法條回覆,約僱人員有關加班費的支給應適用「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這部分是否亦為行政疏失?
3.按機關所說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修正前,補休期限為一年,但本人查出112年12月31日出勤紀錄,有2名同事(身分為公務人員)分別以111年12月29日超勤5小時申請補休獲准,是否違反法條規定?
綜上所述,我該如何尋求救濟,討回應得的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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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pk0943: 為了2小時加班費,真的沒必要煩惱這麼多,就算打官司你贏 02/09 15:26
2F:→ pk0943: 了又如何?你中間花的成本就遠超過2小時加班費。 02/09 15:26
3F:→ pk0943: 要打這種官司,要有訴訟利益再打,譬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02/09 15:27
4F:→ pk0943: 請求某年到某年的薪資給付。 02/09 15:27
5F:→ Xavierk: 花的心力會更多 02/09 17:06
6F:噓 pk0943: 是阿,大過年還在煩惱這種事,一點都不值得。 02/09 17:11
7F:推 Alphaz: 你跟機關簽約時有沒有契約? 翻看看 02/09 17:20
8F:推 Dreamlgw: 有這時間去北車門口跪一個小時就賺回來了吧... 02/09 17:38
9F:推 Shiver705: 去北車跪一小時會被檢舉兼職(x 02/09 18:00
10F:推 justeat: 加油,改革就靠你了 02/09 18:45
11F:推 justice67: 我之前每個月做功德50小時,當時真的覺得辭職去幹保全 02/09 19:20
12F:→ justice67: 比較值得 02/09 19:20
13F:→ justice67: 討2小時加班費,你剛出社會? 02/09 19:20
14F:→ EEERRIICC: 推文是在XDD 2小時也是錢耶 02/09 20:26
15F:→ EEERRIICC: 上法院 找議員 搞死人事 太爽了吧 02/09 20:26
16F:推 luismars: 會計主任:加班費長官先領(包括我) 02/09 21:14
17F:→ sn245763: 板上集資匯給原PO會不會比較快? 02/09 21:22
18F:→ fcz973: 不要太不滿 就當作功德 不爽不要做 02/09 21:36
19F:噓 svel: 上班時間去大便12次討回來!!!! 02/09 22:28
20F:噓 taiwansoul: 加班費不是都要自己選加班時數自己印,自己蓋章後還 02/10 07:11
21F:→ taiwansoul: 要陳核嗎?你申請多少錢主計就去跟公庫申請多少錢, 02/10 07:11
22F:→ taiwansoul: 出納再匯到你的戶頭,難道你自己申請多少錢都不知道 02/10 07:11
23F:→ taiwansoul: ? 02/10 07:11
24F:推 ring0220: 雖然不知道原Po的狀況,但我以前加班費還真不是自己申 02/10 14:09
25F:→ ring0220: 請,而是科總務統一做,因為單位沒錢要打折TT 02/10 14:09
26F:推 jeross: 我加班費是差勤系統選時數後送出然後就匯到戶頭 跟以前機 02/10 22:23
27F:→ jeross: 關紙本作業核章差蠻多 02/10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