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0520 (迎接下一個挑戰)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請益] 離職日期相關規定
時間Sun Dec 10 23:19:45 2023
借標題問一下,假如我打算做到228,離職3/1生效
假設我1/20就送辭呈,長官不批准的話,不就變成
提早生效,2/20就生效?,可是這不是我要的3/1生效
會這樣嗎? 避免這樣的方法是不是抓取號日期在1/28
這疑問困擾了我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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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FotoGo: 可以看一下公務員保障法12-1最後一段。 12/10 23:38
2F:→ FotoGo: 「公務人員指定之離職日逾三十日者,以該日為生效日。」 12/10 23:38
3F:→ FotoGo: 上面不批准的話你的離職日還是3/1沒錯 12/10 23:38
4F:→ jack0520: 感謝,懂了 12/11 00:06
5F:推 mapletree: 你要明年3/1離職,要做到2/29 12/11 00:50
6F:→ webberpopo: 做到228真是cp值爆表 休假年假放一放多領兩個月薪水 12/11 08:46
7F:推 kvn6933630: 明年有到2/29喔 所以簽呈日記得押3/1 但2/29不想上班 12/11 09:19
8F:→ kvn6933630: 記得請假 12/11 09:19
9F:推 adamas0422: 如果有21天休假,想領不休假獎金,離職日至少要是2/1 12/11 12:12
10F:→ adamas0422: ? 12/11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