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vonc1017 (黎明前總是黑暗)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請益] 跑外送報稅時是否會被國稅局查到?
時間Tue Apr 25 20:23:12 2023
各位先進前輩好~
小弟在公部門服務,因為手頭拮据想趁假日跑外送
我知道銓敘部有函文告知可以,但心裡總是不踏實
不想上簽怕長官問東問西,也沒有信的過的親朋借人頭
想請問如果默默私底下自己跑
報稅時國稅局會查到我是公務人員身分多了一筆外送收入
而去機關檢舉嗎?還請先進前輩解答,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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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barepeat: 歐印台積吧 04/25 20:52
2F:→ DAEVA: 人事會每年跟國稅局查收入 把你喀掉 04/25 20:56
3F:→ aguey: 國稅局只會有所得資料;來源所得正常,至於職業,關國稅局 04/25 20:56
4F:→ aguey: 啥事 04/25 20:56
5F:→ wave1et: 國稅局不會查拉,但政風查一下你就gg 04/25 21:32
6F:→ za755029: 先問自己有沒有大嘴巴 跟同事相處如何 多半都是說溜嘴然 04/25 21:44
7F:→ za755029: 後同事去檢舉的 04/25 21:45
8F:→ eno4022: 你擔心這個還不如擔心點外送的是你同事該怎麼辦 04/25 21:45
9F:噓 adamas0422: 自己嘴巴緊一點 04/25 22:06
10F:推 madura: 你要小心的不是稅局 04/26 08:29
11F:→ ezmantalk: 每年都會和有關單位勾稽送機關人事 人事有收到就會來 04/26 08:52
12F:→ ezmantalk: 問你 外送平台一定會幫你報"所得" 你放心好了 04/26 08:52
13F:推 lokiwash: 拿家人借牌跑不就好了 04/26 10:05
14F:推 indreamer: 可是公務員服務法明明就開放了下班後的兼職,為什麼不 04/26 10:47
15F:→ indreamer: 光明正大申請,而要偷偷摸摸的提心吊膽等被抓? 04/26 10:47
16F:→ ikariamman: 現在時新超低 不值得 不如兼職領現pt 04/26 10:51
17F:推 tjohn12345: 主管會覺得你太閒,給你多一點事情 04/26 10:56
18F:推 jjer: 查到也是記個警告,其實也沒多嚴重,就是丟臉罷了 04/26 12:46
19F:→ freshbud: 有開放下班兼職嗎? 04/26 13:31
20F:推 rahim: 兼職只有長官才行吧,基層兼職就是該死 04/26 14:10
21F:推 tommy134075: 你以為國稅局很閒要查你? 04/26 17:29
22F:→ abcd5566: 其實有可能 全國性專案稽核針對這個去抓就有機會 04/26 18:47
23F:→ indreamer: 下班後兼職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二款但書,但有 04/26 19:03
24F:→ indreamer: 些細節還是要注意 04/26 19:03
25F:→ indreamer: 更正是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二款 04/26 19:04
26F:→ indreamer: 靠北,又打錯,是第15條第二項 04/26 19:05
27F:推 cloudeda: 樓上我感受到您的用心了 04/26 19:30
28F:噓 rebot: 關國稅局屁事 04/26 22:59
29F:→ shomin5566: 哪裡開放,不要亂理解好嗎,那條整個刪掉以前都不要 04/27 09:41
30F:→ shomin5566: 妄想正常兼職養家。 04/27 09:41
31F:→ shomin5566: 去看兼職同意辦法寫了些什麼 04/27 09:41
32F:→ dreamstarer: 計件計酬,偶一為之,非屬排班性質,是可以打零工 04/28 15:03
33F:→ dreamstarer: 不算兼職的。 04/28 15:03
34F:→ dreamstarer: 像偶爾週末有活動去打工是本來就可以,跟開放兼職無 04/28 15:03
35F:→ dreamstarer: 關。 04/28 15:03
36F:→ dreamstarer: 外送如果每送一單算一筆費用(計件計酬),不要太常 04/28 15:03
37F:→ dreamstarer: 跑(偶一為之),沒有固定排班…基本上做下去沒什麼 04/28 15:03
38F:→ dreamstarer: 違背規定喔~ 04/28 15:03
39F:推 indreamer: 先說一下,我前面說到的下班後兼職是比較口語的說法, 04/28 18:48
40F:→ indreamer: 但其實依據公服法第15條第2項但書,“法定工作時間以 04/28 18:48
41F:→ indreamer: 外,非經常性、持續性之工作”並非正式法律用語的兼職 04/28 18:48
42F:→ indreamer: 態樣(法律上,兼職的定義在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第3條 04/28 18:48
43F:→ indreamer: 所述);故搭配公服法第15條第5項,原則上應報單位機 04/28 18:48
44F:→ indreamer: 關備查(而非同意)。 04/28 18:48
45F:→ indreamer: 所以原則上同意dreamstarer大大說的,但是照法規走的 04/28 18:48
46F:→ indreamer: 話,還是要報備查,程序上才會比較完整。 04/28 18:48
47F:→ indreamer: 以上是我個人對法規的理解,我也非常希望有專業法律人 04/28 18:48
48F:→ indreamer: 員或人事人員一起良性討論,謝謝。 04/28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