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li (霹靂兵烽決之玄象裂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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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二度發函要求獎勵結果考績拿乙 公務員砲
時間Sun Jun 12 16:49:02 2022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57205
二度發函要求獎勵結果考績拿乙 公務員砲打宜縣府吞敗
自由時報 2022/06/11 17:5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宜蘭縣一名鄉公所陳姓公務員,2020年間兩度發函縣政府要求
獎勵,沒想到宜蘭縣政府不僅否決了他的要求,還把他2020年的考績打為79分,評列乙等
,影響獎金,氣得他提告要求撤銷,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調閱其年度表現後發現,陳員該
年度並沒有一定要列為甲等的事由,列考乙並無違誤,評議後判陳員敗訴。
陳員為鄉公所主管,2020年間曾兩度發函縣政府要求敘獎,但被人事處否決,而後,鄉長
雖然評列其平時成績為A級,分數分別為90分與87分,但宜蘭縣政府認為他的年度表現未
達甲等,改列為79分,評列乙等,連帶影響其考績獎金。
陳員不滿,興訟砲打宜蘭縣政府,主張自己平時戮力從公、嚴以律己、嚴守分際,不知道
人事處不敘獎的審查過程,況且鄉長已經給了他高分,人事處卻依照人事資料考核事項形
式審查,未考量實際人事業務全貌,改列乙等,不符合公務人員考績法的覈實考核規定,
應予撤銷。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雖然陳員主張戮力從公,但依據獎懲與請假紀錄來看,他並不具
考績法施行細則第4條及考績法第6條所列舉應予甲等的條件;即便鄉長給他90分並加註考
評意見,惟根據「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規定,這只是參考依據,
最終還是要由宜蘭縣政府人事處處長評定。
合議庭表示,人事處長考量陳員的獎懲、平時考核、年度業務績效考核、鄉長考評,及人
事處組編、人力、考訓、福利等4科科長及副處長的考評後,提出擬評送考績會初評,再
經人事處長覆核,評定其2020年年終考績為乙等79分,未出於錯誤的事實認定,亦未有違
反一般公認價值判斷標準或有考量與事件無關情事,程序上無疏漏或不備等情事。
合議庭認為,宜縣府綜合考量陳員所具條件,並不屬應列甲等者,並衡量其平時成績考核
紀錄、獎懲及具體優劣事蹟,據以評定其年終考績為乙等,尚無違誤,日前判他敗訴,仍
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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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valentines: 朕給你的才是你的,不給你的,你不能搶XD 06/12 17:03
2F:推 uco330: 還可以自己發文叫上級機關敘獎喔 真神奇 @@ 06/12 17:12
3F:推 Dheroblood: 你怎麼覺得認真可以拿甲?? 我超認真結果他給我兩個 06/12 17:17
4F:→ Dheroblood: 乙 79*2 認真和考績沒關係ㄉ 06/12 17:17
5F:推 ncnuboy: 人事主任喔!嘖嘖! 06/12 17:22
6F:推 MarXXXX: 發的是獎懲建議函吧 06/12 17:26
7F:→ Noobungas: 有功+會做人(或狗腿)比較重要 06/12 17:40
8F:推 j6ru04jo3: 認真跟考績沒關係,拚死拚活輸給一個待退的 06/12 17:54
9F:推 BlackCoal: 鄉長不想得罪人事很正常吧 06/12 18:07
10F:推 emmaloa: 這種法院好像都會尊重機關。不太會推翻 06/12 18:21
11F:推 za755029: 自己發函XD 06/12 18:28
12F:推 jolin311145: 為什麼可以發文 自己寫公文 自己決行嗎 06/12 18:35
13F:推 xvmon123: 一般民眾也可以發函給機關啊 06/12 18:38
14F:推 octopuso1c: 人民申請案件本身就是一種函喔! 06/12 18:53
15F:→ octopuso1c: 承辦代理主管,簡單的文可以自己發自己發,負責就行 06/12 18:53
16F:→ Unfriendly: 這可能是當事人以個人名義作的陳情函或建議函給機關 06/12 18:58
17F:→ Unfriendly: ,只是機關會不會實際照作又是一回事,不過當事人或 06/12 18:58
18F:→ Unfriendly: 許是因梁靜茹給了勇氣而認爲自己可以主張權利而試試 06/12 18:58
19F:→ Unfriendly: 看吧?從行政判決敗訴知道不可行、但他至少試過了 06/12 18:58
20F:→ TEYU21: 這人是腦袋有洞嗎?為了有名無實的敘獎來跟跟錢有關的考 06/12 19:59
21F:→ TEYU21: 績對賭?可以想像他的部署會有多可憐 06/12 19:59
22F:推 maniaque: "他是一條鞭的人事主管啊" 06/12 20:00
23F:→ maniaque: 人事室直接報人事處的,有自己的章吧 06/12 20:00
24F:→ ezmantalk: 看就知道人事主管 所屬機關構太多 人事首長是會參考服 06/12 20:01
25F:→ ezmantalk: 務單位首長的想法 但只是參考 人事也有比例及首長想給 06/12 20:01
26F:→ ezmantalk: 的人 我覺得應該不至於為了兩次發函就打乙 不過去復審 06/12 20:01
27F:→ ezmantalk: 考績就不黑也難吧 作人事其實更懂所謂考績是怎麼回事 06/12 20:01
28F:→ ezmantalk: 祝他日後順利囉 06/12 20:01
29F:→ maniaque: 南O鄉公所 06/12 20:04
30F:推 jjer: 主人要你吃屎,也只能說謝主隆恩 06/12 20:04
31F:→ maniaque: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0 年度訴字第 1073 號 06/12 20:04
32F:推 griswold: 判斷餘地,高度屬人性,除非程序違法,不然行政爭訟很難 06/12 20:08
33F:→ griswold: 贏 06/12 20:08
34F:推 TsaoJJ: 愈爭取愈拿不到啊 傻傻的 06/12 20:12
35F:→ maniaque: 猜大概連三鴨吧 06/12 20:23
36F:→ brella: 這是什麼騷操作? 06/12 21:17
37F:推 op520: 可憐哪 偏鄉人事就輪流吃乙啦 06/12 21:36
38F:推 eno4022: 正常啦,我還看過有人被打乙去告主管的,真的奇葩 06/13 07:14
39F:→ eno4022: 在公家上班真的什麼奇人妙事都有,在私企早滾蛋了 06/13 07:15
40F:→ aleventy: 看標題以為是府函要求給敘獎… 06/13 09:00
41F:推 ken327639: 被打丙等再來說話,乙等就這麼哭天喊地是以為會吵的小 06/13 10:15
42F:→ ken327639: 孩有糖吃嗎? 06/13 10:15
43F:推 dishonest: 北七,長官不愛你,作死都是乙,虧他都當主管了還不懂 06/13 11:01
44F:推 shomin5566: 主管不是保甲嗎 何苦發函自爆 06/13 12:19
45F:→ maniaque: 誰在給你長官保甲??? 樓上還沒睡醒嗎??? 06/13 18:04
46F:推 dran30: 這個人是人主風的? 不然考鷄關縣府屁事? 06/13 19:41
47F:→ dran30: 公所員工除了一條鞭外 應由鄉鎮長做最後決定? 06/13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