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Dan (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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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蘇建和案一審判死刑女法官湯美玉病逝
時間Tue Feb 15 10:48:34 2022
蘇建和案一審判死刑女法官湯美玉 今天病逝
曾審理蘇建和案的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湯美玉,日前因身不適而請丈夫幫忙辦理退休,詎料
上午辭世。
湯美玉現為高院民事庭法官,承辦專業類別為工程事件。高院表示,今天得知訊息,但並
不清楚病因。
31年前汐止吳銘漢夫妻遇害,莊林勳、劉秉郎和蘇建和也捲入其中,3人多次遭判處死刑
,雖然3人早已無罪確定,但民事訴訟至今仍在高院審理中。同案被告王文孝當年被軍法
判決死刑確定後,當時承審的士林地方法院法官湯美玉在王文孝執行槍決前4天,曾到軍
監就案情審訊王文孝;在律師陪同下,王坦承行凶,並明確指證蘇等3人參與,檢、審當
時認為王是在自由意志之下陳述。
湯美玉2003年時回憶,她至軍事看守所再度訊問王文孝,當時王承認夥同蘇建和3人共同
強劫殺人,堅稱「抓到之後,在警局指認那3個人(指蘇建和3人)共同強劫殺人」,並稱
「在警局供稱偷、搶、殺的部分,沒有受到逼供,蘇等3人的確有參與,一樣罪有應得。
」
湯美玉說,訊問過程王文孝的神態很正常,她為求確認,還針對共犯部分再問王文孝「為
何你以前先說是自己一個人作案,後來又說蘇建和3人有參與?」王文孝回答:「因為我
本來是想一個人擔,後來我才把共犯名字說出來,他們3人確實有參與。」湯美玉問到這
裡,還問辯護律師有無補充,律師又就同一問題再問王文孝「你剛才這麼說,對嗎?」王
文孝仍肯定地回答:「對。」她認定蘇建和三人是共犯的心證因此形成。
據了解,上周二湯美玉開了1天的庭,翌日起床不適送醫,當天便動手術並裝葉克膜。湯
美玉在1月28日時仍作出2件裁定案。
去年8月,高院民事庭法官楊博欽也因白血病過世,法界不捨,楊在司法院民事廳任時期
間,是勞動事件法的幕後推手之一,而勞動事件法又被稱為「最有感的司改」。1年內高
院連續兩名法官離世,法界震驚。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095671
法官94爽 死刑冤案可以壽終正寢 不用道歉不用賠償 更別說行政懲處
根本無敵星星
前面那個被踢爆的家事法官根本小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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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200.128.10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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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nDan (223.200.128.109 臺灣), 02/15/2022 11:06:25
1F:噓 wahaha02: 我也討厭判錯的法官,但也要承認法官不是神,他們也會 02/15 11:05
2F:→ wahaha02: 犯錯,我猜他對於自己的錯誤也會感到懊悔 02/15 11:05
3F:→ s1001234: 那原po可以去考阿?你哪天心情不好就判人死刑不就好了 02/15 11:32
4F:→ s1001234: ?反正照你說法你也不會有事。 02/15 11:32
5F:→ s1001234: 湯法官R.I.P 02/15 11:33
6F:推 Yanrei: 一審主要是警方證據有問題吧 02/15 11:37
7F:噓 ckroy: 口屋 02/15 11:47
8F:噓 eno4022: 法官不是神,做到這樣我覺得算盡力了 02/15 11:55
9F:噓 woocream: 純噓備註 02/15 11:57
10F:推 fulongb210f: 上周二開了1天庭?2/8還在工作?慘 02/15 12:08
11F:推 genderbb: 聽一個最高院的法官說過,看過卷他相信他們有做。但判刑 02/15 12:25
12F:→ genderbb: 要看證據力(這句我的解讀)。 02/15 12:25
13F:推 waakye: 警方不好好蒐證才是這個事件的原因 02/15 12:32
14F:推 KarlMarx: 笑死,證據有問題法官還執意判死,這不是恐龍什麼才是 02/15 12:41
15F:→ KarlMarx: 恐龍?檢察總長提三次非常上訴都駁回,死不承認錯誤。 02/15 12:41
16F:噓 maniaque: 沒常識的結論,要是亂判,早就直接判死了,還拖那麼久? 02/15 12:41
17F:→ maniaque: 更不用講,這已經幾審了? 02/15 12:42
18F:→ KarlMarx: 最高法院還開記者會大動作辯白自己判的絕對不會有錯, 02/15 12:42
19F:→ KarlMarx: 那幾句名言都google得到,覺得法官沒問題可以去看看恐 02/15 12:42
20F:→ KarlMarx: 龍長怎樣。 02/15 12:42
21F:噓 cloudeda: 是證據的問題吧?法官又不是神 02/15 12:43
22F:→ maniaque: 對於樓上那些,以為用筆寫下"死刑",是像打電動簡單嘛? 02/15 12:43
23F:推 KarlMarx: 本來就直接判死了阿,一審二審都判死。 02/15 12:45
24F:→ KarlMarx: 證據有問題你怎麼敢判死?當初的法官就是有罪推定阿。 02/15 12:46
25F:→ KarlMarx: 所以證據有問題就判各位公務員貪污圖利也是沒問題? 02/15 12:46
26F:噓 cchaha3122: 說蘇是好人,我個人是不信 02/15 13:08
27F:→ LinDan: 這篇噓文完美示範台灣公務員的法治素養 國民法官? 呵呵! 02/15 13:17
28F:→ Yanrei: 問題是這篇的人又不是後面審級的人…… 02/15 14:12
29F:推 ROXANNA: 乾脆說行政處分有問題 都是決行首長負責不關承辦人的事 02/15 14:22
30F:噓 justeat: 哪有什麼冤案 只是跟高層意見不同而已 02/15 14:53
31F:推 mikumywife: 省下退休金了,爽 02/15 15:05
32F:噓 mark0204: 發廢文很簡單的啦 02/15 17:30
33F:噓 umaga1: 帶什麼風向 02/15 17:34
34F:→ umaga1: 無罪不代他們沒有做 只是證據不夠才逆轉 02/15 17:36
35F:推 bryant780417: 呵呵 我就說到時候國民法官那些被抽中的代表 記得 02/15 19:46
36F:→ bryant780417: 唷一定要唯一死刑唷 不然也是恐龍 02/15 19:46
37F:推 m7532005: 等國民法官出來 就知道臺灣法學教育素質多好玩囉 哈哈 02/15 20:03
38F:→ m7532005: 被89判有罪 多麼開心啊 02/15 20:04
39F:→ proletariat: 早就判死?一開始就判死了啦!當作沒看見喔! 02/15 20:22
40F:→ proletariat: 法官不是神 所以可以憑藉證明力有問題的證據就判死? 02/15 20:23
41F:→ proletariat: 法官把罪疑惟輕當作笑話 莫怪世人不相信司法 02/15 20:24
42F:噓 ginus: 事實是不是冤案你說了算? 單純證據不夠證明有罪 02/15 20:25
44F:→ KarlMarx: umaga1是在講什麼笑話?考上公務員還不知道無罪推定喔。 02/15 22:41
45F:噓 Hitimothy: 是到八掛版嗎。 02/15 23:34
46F:→ tnarthur: 無罪不代表沒做 也不代表有做啊 02/16 01:38
47F:噓 mrfreud: 身為法匠 這案子不是冤案 只是升格成廢死樣板教材 02/16 14:23
48F:→ mrfreud: 樣板怎麼樣都不能倒 倒了反而牽連更多人 02/16 14:24
49F:→ het97306: 終身職也不是終生不會死 02/16 22:21
50F:噓 op520: 法官不是神,但都自覺得高人一等 02/18 14:24
51F:→ op520: 還國民法官勒,找這麼多人審案,法官要不要自己減薪 02/18 14:25
52F:推 johnship: 絕對權力使人絕對腐敗!你看法官權力有人制衡嗎? 02/19 22:45
53F:噓 deb6i2: 噓結論 另外建議某K 先去了解審理期間 刑訴法在證據能力編 02/22 13:13
54F:→ deb6i2: 章修法的歷程 再來大放厥辭 02/22 13:13
55F:噓 ckvj: 虛結論 03/01 13:43
56F:推 jacktsaur: 私法改革了嗎? 03/10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