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ector66 (天氣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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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警員酒駕肇事 陳其邁要求記兩大過免職
時間Sun Oct 25 21:37:01 2020
警員酒駕肇事 陳其邁要求記兩大過免職
(中央社記者侯文婷高雄25日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警員謝國禎酒駕肇事被逮,
成為高雄市今年第6起警察人員酒駕事件。高雄市長陳其邁今天聞訊,要求對酒駕同仁記
兩大過並免職,要徹底革除酒駕。
對此,高雄市警察局表示,市長關切員警酒駕,期盼徹底革除酒駕積習。警察取締酒駕不
分身分,一定究辦,若有警察同仁酒駕,將向上追究行政責任。
六龜分局茂林分駐所50歲謝姓警員10月23日休假夜與朋友聚餐喝酒,返家卻選擇酒駕,還
不慎發生自撞車禍,擦撞停放路旁車輛。事故雖未釀人員傷亡,但警方接獲民眾報案到場
,發現同事肇事,而且酒測值高達1.2毫克,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陳其邁上任後,高雄市警察局就傳出兩名警察人
員酒駕,讓陳其邁聞訊關切,指出市民無法容忍警察知法違法、心存僥倖,要求對酒駕同
仁記兩大過、免職,並徹底革除酒駕積習。
高雄市警局表示,六龜分局除將謝員依法移送,也先行調整謝員至六龜分局警備隊,並加
重記一大過處分、考績丙等、調扣照期間每日編排守望或交通崗勤務,每日8小時分段勤
務並不得報領超勤加班費,而茂林分駐所長則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並追究六龜分局長考監
責任,以儆效尤。
高雄市警察局表示,警察取締酒駕不分身分,一定究辦,若有警察同仁酒駕,還將向上追
究行政責任。高市警去年發生9件員警酒駕,以他檢為主,今年發生6件酒駕則均由高市警
自行取締,也將從重追究主管責任。
這案件發生後,高雄市警局隔天即由督察長率駐區督察及相關幹部至六龜分局召開檢討會
,重申取締警員酒駕決心,並將嚴審視法律及行政責任,防止僥倖心態。若上班時發現酒
容,經查駕車上班。仍然追究是否有酒駕事實,移送法辦,並追究行政責任記一大過。(
編輯:李亨山)1091025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01025018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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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不可取,不過一次記兩大過免職也是很兇猛,真的開除得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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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rioo: 如果以前全國的類似案例都沒罰這麼重, 因為市長大人一句話, 10/25 21:43
2F:→ grioo: 就一次兩大過免職, 打複審應該有機會拼撤銷處分 10/25 21:44
3F:→ DAEVA: 黨意大於憲法權力 10/25 22:05
4F:推 griswold: 邁意>比例原則 10/25 22:08
5F:推 c902112: 依法行政很難嗎? 10/25 22:10
6F:→ c902112: 當太上皇當上癮喔果然54088 10/25 22:11
7F:推 payeah: 該黨對自家從政人員就沒有這種高標了 10/25 22:18
8F:噓 j6ru04jo3: 顏色不對 10/25 22:22
9F:推 payeah: 何時我們的國家對事務官的言行標準高到這種程度,民選公 10/25 22:24
10F:→ payeah: 職卻又萬般容忍? 10/25 22:24
11F:→ spector66: 個人覺得真要這樣罰 就該同步修法「酒駕褫奪公權」 10/25 22:28
12F:推 catlazy42120: 雖然員警酒駕實在過分,但應該依法行政且一視同仁, 10/25 22:43
13F:→ catlazy42120: 不能讓政務官隨口喊價 10/25 22:43
14F:→ d88647511: 免職去當高雄市府發言人 我支持阿 10/25 22:47
15F:推 m7532005: 不虧是高雄 連市長都與眾不同哈哈 笑了 10/25 22:52
16F:推 payeah: 我也覺得他比較適合入黨從政去,這樣就符合外界的標準了 10/25 22:53
17F:推 joesong: 現在地方首長權力這麼大?你說二大過就二大過嗎? 10/25 23:08
18F:→ crocker: 還要看警政署的意見吧 警察不完全是地方政府管的 10/25 23:09
19F:推 qazws08: 總統府發言人表示 10/25 23:12
20F:噓 Amygo: 修法私人公司比照 酒駕肇事一律開除不得回任 我就信你 10/25 23:19
21F:噓 polarfox: 哇靠直接說要免職別人?被免職可以去當發言人嗎? 10/25 23:20
22F:推 skytank: 真當自己是天下人,一句就要別人死 10/25 23:23
23F:噓 fcz973: 想找54088的圖結果只有52才有,媒體真的好乖 10/25 23:43
24F:推 starorion: 支持酒駕終身遞奪公權,含政務官及民代,嘿嘿 10/25 23:54
25F:噓 kevinking: 免三小 你們黨發言人就沒事啊 10/25 23:54
26F:推 pp096127: 有種修法褫奪公權啊嘻嘻 10/26 00:02
27F:噓 nutor: 54088... 10/26 00:03
28F:推 xier: 市警局議會聯絡人也是抓到酒駕就開除的話,我就推 10/26 00:13
29F:→ g80123: 要就修法 不要在哪裡震怒騙外行 10/26 00:24
30F:推 ksxo: 那就不要有些不用免職 有些人要免職阿 現在是人治就對了 10/26 00:35
31F:→ meggy956: 韓先生怎麼沒免? 10/26 00:40
32F:推 WTF1111: 歐陽之那的罰金也是蘇揆說了算啊,你懷疑現在不是人治? 10/26 01:49
33F:推 Blue6: 發言人呢 10/26 02:14
35F:推 BlackCoal: 大家別這樣,民進黨最重視酒駕了,(基層)酒駕絕對零容 10/26 05:29
36F:→ BlackCoal: 忍 10/26 05:29
37F:推 adesjs5002g: 都加重一大過了 10/26 05:31
38F:噓 ryancij: 違反依法行政 10/26 06:52
39F:推 outofsurvive: 市民覺得欣慰 10/26 07:16
40F:推 s2327259: 修法啊 搞人治騙聲望喔 10/26 07:21
41F:噓 milkman: 那曾酒駕的還能當上總統府發言人怎麼看呢?其邁 10/26 07:58
42F:噓 oldguy2: 全高雄警察要不要集體請調抗議一下?逼市長依法行政 10/26 08:00
43F:→ guanaco: 現在入黨來得及嗎...... 10/26 08:27
44F:推 maniaque: 考績會市長又不參加背書,擺明就是施壓給考績會變裁 10/26 08:28
45F:→ maniaque: 哪個考績會不聽話,明年可能就換成考績會成員吃烤鴨.... 10/26 08:29
46F:→ segio: 警察就是想電就電不是? 10/26 08:32
47F:推 tonyahsiang: 顏色對就是超喝而已 10/26 08:56
48F:→ Rayless: 2年要拚4年,獎懲也雙倍???? 10/26 09:25
49F:噓 acezero: 土皇帝嗎? 10/26 11:46
50F:→ hydra7: 顏色不對 10/26 12:05
51F:噓 smartlin2001: 看吧,沒有黨證的後果 10/26 12:38
52F:推 pinhanpaul: 54088888888 10/26 12:59
53F:推 bosen1208: 真是好市長 嚴懲酒駕太讚了 10/26 13:09
54F:推 Leon0810: 推,身為警察竟然酒駕,本來就一次都饒不了。 10/26 13:33
55F:推 walkmen: 總統府發言人笑而不語 ^_< 10/26 14:01
56F:→ kediflower: 趕快辭職 至少也有市政府發言人當 10/26 14:53
57F:→ pttfm: 白嫖、性侵、打人都沒事,只能說你運氣不好 10/26 15:25
58F:推 gdsword: 建議民選民意代表酒駕比照辦理 直接免職 10/26 16:27
59F:噓 carterdunk: 54088 594屌 10/26 16:52
60F:推 ganbaru: 拜託,之後要複審打官司又不需要長官出馬,這也只是給下 10/26 18:48
61F:→ ganbaru: 面的人頭痛而已 10/26 18:48
62F:→ ganbaru: 馬的如果之後的救濟要他自己答辯看他能不能這麼有魄力 10/26 18:49
63F:推 alexroc: 法源在哪?剝奪工作權耶 10/26 19:51
64F:推 payeah: 當然是留給人事答辯啊 10/26 20:22
65F:推 beaanchor: 酒駕本來就是很要不得的行為,更何況是執法的警察。 10/26 20:32
66F:噓 cchaha3122: 黨比法大,現在是皇權至上? 10/26 21:06
67F:噓 deign: 總統府發言人表示 10/26 22:04
68F:噓 gn0817: 發言人酒駕沒事兒 10/26 22:35
69F:推 ZIQQ001: 總統府發言人 谷拉斯表示 10/26 23:14
70F:推 jolin311145: 現在是土皇帝了嗎 10/26 23:40
71F:噓 het97306: 勞工呢?我是建議相同事件立法處理,看是要剁手剁腳都 10/27 00:11
72F:→ het97306: 可以,少在那邊拿工作來威脅基層 10/27 00:11
73F:噓 jo7878: 韓棋邁依法行政懂嗎? 10/27 02:25
74F:→ FrankChaung: 新高雄王 10/27 11:34
75F:推 justice67: 官威好大,你他媽說的算 10/27 13:22
76F:噓 YIHE: 沒法律了嗎 依法處理很難嗎? 有種就修法 搞什麼人制 真草 10/27 15:58
77F:→ YIHE: 包。 10/27 15:58
78F:→ payeah: 高雄警察局已經正式以酒駕慣犯記他兩大過免職囉 10/27 22:18
79F:噓 papahand: 天龍官來啦 10/28 08:04
80F:推 gaussjordan: 酒駕免職 撞死人的繼續當總召 棒啊 10/28 11:55
81F:→ gaussjordan: 你說酒駕該死 立委不是過半嗎 陳不是立委出身嗎 10/28 11:56
82F:推 all7777: 54088說了算 10/28 16:05
83F:→ DAEVA: 建議修法公務員酒駕者一律處以死刑 10/28 19:35
85F:→ griswold: 員警已經免職嘍,邁邁真霸氣 10/28 21:16
87F:→ justeat: 陳其邁表示,這項規定賦予警察機關可以從嚴或從輕處分 10/29 09:32
88F:→ justeat: 警察就是這麼黑 10/29 09:32
89F:推 loking: 政務官反而不要求操守 哈哈 10/29 10:08
90F:→ loking: 常上電視跟基層,誰影響力大 10/29 10:09
92F:推 maniaque: 人事:市長,法令說不可以一次記兩大過歐.... 10/29 13:04
93F:→ maniaque: 54088市長:那我都講了,你說有啥方式? 10/29 13:04
94F:→ maniaque: 人事:但是,法令沒講不能記 [一大過三小過] 啊.... 10/29 13:05
95F:→ maniaque: 人事:三隻小過等同一支大過 10/29 13:05
96F:→ maniaque: 54088市長:你太厲害了,下次升你當專委 10/29 13:06
97F:→ maniaque: (以上純屬虛構,如有雷同,概屬巧合) 10/29 13:06
98F:推 pearlQQ: 本來就該嚴重一點,酒駕真的可惡,快修法 10/29 22:01
99F:推 cyher: 黨籍顏色正確,就是沒錯,就是愛台灣 10/30 22:45
100F:推 bluee0321: 同意嚴管酒駕,但應一視同仁,建議修法,酒駕一律褫奪 10/31 11:36
101F:→ bluee0321: 公權四年。 10/31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