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raiel (新的開始)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討論] 教育部法制處請進
時間Fri Dec 6 18:02:45 2019
借標題請教人事前輩
如果特考綁約尚未綁滿(差幾個月),
但有些外補職缺之資格條件內並未註明需無特
考綁約限制,且該職缺所要求之其它條件皆符
合要求,那這樣是否可以投該職缺?若投了會
在資格篩選被視為資格不符嗎?再者,如果
(只是假設)順利錄取該職缺(有可能
嗎?),又會在哪個階段被卡住呢?謝謝回
答。(手機發文排版請見諒)
※ 引述《grioo (鍵盤公職補習班班主任)》之銘言:
: 請教一下教育部法制處的長官們
: 一次開缺徵6個人, 1個科員, 5個專員
: 資格超級寬, 沒什麼限制,
: 連我們家那個洗了進修部法律系, 行政程序法還是都不懂的阿狗兄都可以報專員了
: 你們是發生什麼事了?
: ============================================================================
==
: 科員
: >徵才機關:教育部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系:法制
: >名額:1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108/12/02~108/12/16
: >資格條件:
: 一、公私立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 二、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
任
: 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備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法規審查與本部業務單位、所屬機關(構)法令解釋疑義會簽函詢及法規研議
事
: 項。
: 二、辦理訴願及教師申訴相關業務。
: 三、辦理國家賠償案件處理事項。
: 四、辦理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北市徐州路5號11樓 法制處
: ============================================================================
==
: 專員
: >徵才機關:教育部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
: >職系:法制
: >名額:5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108/12/02~108/12/16
: >資格條件:
: 一、公私立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 二、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備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 三、具有辦理法制工作或訴願案件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法規審查與本部業務單位、所屬機關(構)法令解釋疑義會簽函詢及法規研議
事
: 項。
: 二、辦理訴願及教師申訴相關業務。
: 三、辦理國家賠償案件處理事項。
: 四、辦理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北市徐州路5號11樓 法制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58.1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ublicServan/M.1575626567.A.7BA.html
1F:推 cloudeda: 理論上書面審查就會被刪掉,但我也看過機關就是要這個人 12/06 18:27
2F:→ cloudeda: 放寬解釋的案例 12/06 18:27
3F:→ saraiel: 請問樓上,所以他就在綁約期間順利錄取該職缺了? 12/06 18:47
4F:推 cloudeda: 回原po可以錄取啊,只是後續商調函或真正轉任時間要期滿 12/06 18:50
5F:→ cloudeda: 而已! 12/06 18:50
6F:推 emily0222: 我們作法同樓上 12/06 19:16
7F:→ saraiel: 請問樓上,所以錄取了但真正陞任該職缺也需等到期滿轉任 12/06 19:27
8F:→ saraiel: 該機關時才能陞嗎? 12/06 19:27
9F:推 cloudeda: 建議原po勇敢去投,你若條件適合,需才恐急的機關機會很 12/06 19:34
10F:→ cloudeda: 大的! 12/06 19:34
11F:推 cloudeda: 錄取只是個程序,你當下的缺還是在原機關,要陞任當然是 12/06 19:57
12F:→ cloudeda: 到新機關報到佔缺後才算數啊~ 12/06 19:57
13F:推 Terrn: 投了又不吃虧, 就投吧~ 12/06 19:57
14F:→ cloudeda: 應該說「錄取」其實什麼都不是才對 12/06 19:59
15F:→ a9301040: 派令才有用 12/06 21:06
16F:→ ezmantalk: 看他事求人上面的用字沒有要求「未具限制轉調」等文字 12/06 21:33
17F:→ ezmantalk: 所以理論上可以投 實務上要看你錄取後到你報到要等多久 12/06 21:34
18F:→ ezmantalk: 因為有限制轉調就是一定要等限制轉調之後才走 12/06 21:34
19F:→ ezmantalk: 所以想投就投 會等你的就會等你 不會等你的連面試都不 12/06 21:35
20F:→ ezmantalk: 找你 12/06 21:35
21F:→ saraiel: 謝謝樓上幾位解惑 12/06 21:56
22F:推 maniaque: 這就好比古代比武招親,一個太監(如海公公)去參加 12/07 01:46
23F:→ maniaque: 結果獲勝,然後要洞房才發現少了小弟弟.... 12/07 01:47
24F:→ maniaque: 眾人大罵 "你這死太監沒個屌,幹嘛學人家參加比武招親??" 12/07 01:47
25F:→ maniaque: 太監回道:紅榜上面又沒寫 "有屌才能參加,不是嗎??" 12/07 01:48
26F:→ maniaque: 這樣子比喻,樓主理解了嗎??? 12/07 01:49
27F:→ maniaque: 證書已經寫明了,你自己都沒看,就跑去參加,幹嘛??? 12/07 01:49
28F:→ saraiel: 回樓上,就是寫明且看過了我才發問,而前面的回答也正是 12/07 10:54
29F:→ saraiel: 我想知道的,我反而不懂你回這篇且舉這種例子的意義何在 12/07 10:54
30F:→ saraiel: 若依照前面兩位說法,仍可以錄取,只是需等到綁滿就即可 12/07 11:02
31F:→ saraiel: 調任(完全符合資格);依照m大的舉例,難道太監的屌之 12/07 11:02
32F:→ saraiel: 後會長出來(符合資格)嗎XD 12/07 11:02
33F:→ saraiel: BTW很感謝前面幾位解答了我對於實務上運作的疑問。 12/07 11:04
34F:→ ezmantalk: 我作過案子的狀況 因為錄取的人比較擔心 所以先發派令 12/07 12:23
35F:→ ezmantalk: 給他 生效時壓限制轉調後即可 後來送審也過了 不用擔心 12/07 12:23
36F:→ ezmantalk: 只是教育部這個 反常必有妖吧 同一處一次出來五個缺 12/07 12:24
37F:→ ezmantalk: 打聽一下比較好…不是一般情形怎麼會跑出來那麼缺? 12/07 12:24
38F:→ maniaque: 樓上運用時間差是一種方式,反正前置程序跑完,關鍵時點 12/07 12:57
39F:→ maniaque: 控好就行,免得因為程序瑕疵而被退審 12/07 12:57
40F:→ maniaque: 差幾個月也沒講幾個月,對方願不願意收也沒先問 12/07 12:58
41F:→ maniaque: 當然,若資優到對方可以像樓上這樣走時間差來操作 12/07 12:58
42F:→ maniaque: 那還需要問嗎??? 12/07 12:59
43F:→ maniaque: 你要是夠好,人家搞不好還幫你先改職缺職系哩...... 12/07 12:59
44F:→ saraiel: 回m大,其實我沒有要填這個缺,謝謝關心,只是有此疑問, 12/07 23:07
45F:→ saraiel: 先發問以免之後有機會遇到而已;也謝謝樓上e大回答;) 12/07 23:07
46F:推 norwor: 某人的嘴巴一向如此,不用太在意,哈 02/01 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