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ccw (我要順利畢業!)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請益] 太太請安胎假登記財產的筆電被偷走
時間Tue Jan 15 22:02:55 2019
太太是臺北市的公務員,前一陣子懷孕工作"過於"繁忙
上班時間出血,只能請了兩個禮拜,本周回去上班後
發現登記財產的筆電未被告知的情況下拿走,筆電就此遺失
,如果最後找不回來就需要我太太出錢賠,替太太覺得有點不值,
請問版上這種情況下有沒有比較好的解決方法,可以報警處理嗎?
或是能不能調監視器之類的?
在此先謝謝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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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問卦] feedback怎麼翻成中文比較好?
推 kafkaLai: 餵食回來或回來餵食 給你參考 01/02 16:00
推 bluelune: 當然叫臉書 01/02 16:02
→ ArSaBuLu: 連我阿嬤都知道這個叫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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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jer: 當然可以報奴才 01/15 22:06
2F:→ akizut: 報警啊 01/15 22:07
3F:→ fhk701213: 長官不想介入的話 先依規定調監視器 寫申請書或公文吧 01/15 22:08
4F:推 RealGeforce: 一定要報警 01/15 22:34
5F:推 KarlMarx: 報警阿大哥。 01/15 22:51
6F:推 tiwey: 報案 01/15 23:19
7F:推 slamkyo: 報警 01/15 23:20
8F:推 ken5566: 報警 01/15 23:21
9F:推 griswold: 機關財物遺失,不報警才怪吧 01/15 23:44
10F:推 ajang: 刑事案件也只報警囉 01/15 23:51
11F:→ eno4022: 報警應該是例行程序,以前也發生過這種事,財管要除帳 01/16 06:14
12F:→ eno4022: 原因是被偷走,會計還要求要有報案三連單作為證明 01/16 06:15
13F:推 qqaidskk: 那請問若已遺失好幾年,當年亦未報警,可在使用期限到 01/16 06:51
14F:→ qqaidskk: 期後,自然除帳嗎? 01/16 06:51
15F:噓 rewqasdf: 真廢 這都不會 國家文官之恥 嫁你跟個學生一樣 01/16 06:51
16F:推 spector66: 報警 01/16 07:50
17F:推 magina: 樓樓上也順便吉嘿 01/16 07:53
18F:推 HorseHawkDog: ㄏㄏ 有人要被告囉 xddddddd 01/16 08:24
19F:推 Carnot: 坐等被告出來真名道歉 01/16 08:47
20F:→ star1023: 置板凳看某樓被吉 01/16 08:48
21F:→ wccw: 謝謝各位大大 已經與太太討論 01/16 08:56
22F:→ wccw: 這我一定吉 哈哈哈 01/16 08:56
23F:→ wccw: 我也想看某樓本人 01/16 08:56
24F:推 Chowchingg: 吉他 吉他 吉他 01/16 09:10
25F:推 dayno: 回樓樓上,沒有三聯單你要拿什麼證明東西是真的遺失不是你 01/16 09:15
26F:→ dayno: 侵占?報廢除帳要見屍,去買一個二手的來除帳吧 01/16 09:16
27F:→ Blue6: 樓上,那是不是所有告訴竊盜的被害人,都要先證據東西不是 01/16 10:15
28F:→ Blue6: 自己藏起來,哪有這種事 01/16 10:15
29F:→ Blue6: *明 01/16 10:16
30F:推 airlow: 被偷應該不需要賠吧 01/16 10:29
31F:→ airlow: Blue,所以才說要用報案單做證明,報遺失跟報廢是兩回事 01/16 10:30
32F:→ airlow: 如果當初沒報案<-這算自己疏失,就要自己承擔想辦法報廢 01/16 10:32
33F:推 maniaque: 分幾方面來看,是否善盡保管之責? 是否有收妥? 01/16 11:04
34F:→ maniaque: 是否任意放置於他人甚至外人隨便可拿到的地方? 01/16 11:05
35F:→ maniaque: 若今天收在櫃子上,那個人支持你直接報警 01/16 11:05
36F:→ maniaque: 當然,亂放也還是可以報警,但同樣的自己的疏失仍須究責 01/16 11:05
37F:→ maniaque: 更正:收在櫃子內或抽屜內 01/16 11:06
38F:→ maniaque: 至於是否上鎖? 既已收入,表示非他人得任意開啟 01/16 11:06
39F:推 dayno: BLUE你的理解和邏輯是不是有問題?我有寫明【三聯單】是前提 01/16 11:39
40F:→ wccw: 謝謝大家的意見 會提供幾位認真的大大100p致謝 01/16 11:41
41F:→ dayno: qqaidskk的提問就是物品多年前遺失沒報警可不可以除帳 01/16 11:41
42F:→ dayno: 沒報警、沒三聯單,要拿什麼證明東西是遺失不是有意侵占? 01/16 11:42
43F:→ dayno: 也如同m大說的,有無未善盡保管之責也是一個問題 01/16 11:42
44F:→ dayno: 一句遺失就要除帳哪有那麼好的事? 01/16 11:43
45F:推 en90508: 報警!不報警就真的只能自己賠了 01/16 15:57
46F:→ en90508: 要報廢要見屍的,就算過使用年限也一樣 01/16 15:59
47F:推 a25: 我們機關,不見一支3000多的隨身硬碟,當天就報警了…… 01/16 16:37
48F:推 qqaidskk: 那再請問一下 ,若是這麼多年後,為了除帳,再報警,可 01/16 17:25
49F:→ qqaidskk: 以嗎? 01/16 17:25
50F:推 en90508: 會有人過這麼多年才報警?XD再看一次推文吧!有人有講啦 01/16 19:06
51F:→ godpiggy: 未盡保管之責先申誡一隻再說 01/16 23:27
52F:推 core168: 一台電腦才多少錢,報警馬上吃鴨少好幾萬,買一台相同型 01/17 05:45
53F:→ core168: 號的回來補位才划算吧,文官的腦子果然珍貴 01/17 05:45
54F:推 mit28: 樓上單位真有趣,報警還會吃鴨 01/18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