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5009 (毛)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請益] 從雲彰南地區到台北開會的差旅費
時間Wed Sep 1 10:34:39 2010
※ 引述《wen29wen (else)》之銘言:
: 嗚~因為吼~老闆叫我去台北開個會...
: 但是卻是早上半天的會議~
: 照這麼看來,應該是沒有住宿的可能性...
: 但是我們這裡交通沒火車也沒高鐵的
: 要到火車站搭火車必需先轉公車
: 等到轉公車到火車站搭火車到台北轉捷運...可能人家會都開完了
: 所以~我的計劃是前一天就到台北住
: 我的問題是有沒有在中部的朋友~被要求到台北或高雄開會時
: 差旅費或住宿費是怎麼解決的呢?
: 1 只請差旅費?還是也有請住宿費?
: 2 差旅費請前一天的去程和當天的回程~住宿費自己付...(囧我簡直是賠錢在上班啊)
: 3 佛心來著~奉獻給機關
: PS 我想說~如果可以請高鐵的費用~那麼...住宿費自己付也沒差了...Orz
: 但~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請前一天的車程和開會當天的回程...
: PS2 我們家人事就是我...我們家的會計也是我...所以...Orz
早上的會..如果確定當天沒有大眾交通工具可抵達...
原則可以前一天先到台北...交通費及住宿費實報實消(上限1400)
不過還是要看你們自己有沒有特別的規定...最保險就是寫個便簽...
請老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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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23.252
1F:→ wen29wen:嗯...當天到台北的火車都要2點起床,3點搭 218.32.156.23 09/01 16:55
2F:→ wen29wen:所以~我還是會前一天去住~就像版友建議的 218.32.156.23 09/01 16:56
3F:→ wen29wen:寫個便簽請准好了... 218.32.156.23 09/01 16:56
4F:→ ppoppp:我們人事告訴我,路程假已有函釋取消了,好 180.218.43.117 09/01 19:18
5F:→ ppoppp:像有同仁請路程假被我們人事不同意而取消 180.218.43.117 09/01 19:19
6F:→ maniaque:沒有所謂"專屬"的路程假啦...... 61.217.99.212 09/01 20:19
7F:→ maniaque:所以請假都是連著請,像你南部去台北開會 61.217.99.212 09/01 20:19
8F:→ maniaque:早上八點的會,有本事叫人事室瞬間移動 61.217.99.212 09/01 20:20
9F:→ maniaque:從南部到台北去好了... 61.217.99.212 09/01 20:20
10F:→ maniaque:就是請兩天(更寬的可以請三天) 61.217.99.212 09/01 20:21
11F:→ maniaque:n-1 到 n(兩天),or n-1 到 n+1 (三天 61.217.99.212 09/01 20:21
12F:→ ppoppp:同仁就是參照上例,二天開會多請前半天,人 180.218.43.117 09/02 02:13
13F:→ ppoppp:事說,不行,因現在台灣高鐵計程車方便!! 180.218.43.117 09/02 02:14
14F:→ maniaque:高鐵要簽准(同飛機),計程車要能核銷才行 61.217.99.245 09/02 08:10
15F:→ maniaque:這樣表示這機關什麼都沒有,"就是有錢" 61.217.99.245 09/02 08:10
16F:→ maniaque:所以呀,既然貴機關不怕花錢,乖乖配合吧 61.217.99.245 09/02 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