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l (⊙_⊙)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請益] 高考後考取地特資格認定?
時間Fri Aug 13 21:48:38 2010
※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銘言:
: : 順便問一下..
: : 這個問題應該是去問銓敘部嗎....?
: : 謝謝大家
: 其實,論法理上來講,你可以選擇要以高考身分來續存,但機關不一定同意
: 讓你用這種方式.
所以之後萬一有考上
要以高考身分續存或是改成地方資格選擇權在地特機關(的首長?或人事?)????
: 就如上面所講的,當初開這個缺是希望有能夠綁約不要讓人才流動.
: 今天即使你有其他任用資格,而機關原則上讓你能夠以該任用資格來任用
: (有可能是考量你這樣錢可以領比較多)
: 但同樣來講,它們還是會把這個缺當作地特缺來看,亦即即使你有高考不綁
: 約身分,現在用這個高考及格佔這地特缺,人家機關可能還是會打算留你
: 最少三年才肯放人.
: 這就是這個地特缺存在的"精神"....
好的 謝謝m大的建議
所以目前看來 我想把高考資格帶走 仍是可行的是嗎?
謝謝大家
: 就好比機關"不一定非得"讓每個有專技牌的普考公務員轉任薦任.
: 總之,得罪了方丈,就別想走啦.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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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拉 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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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5.38.57
1F:推 lisner:方丈不讓你走...就算服務10年也別想走 114.42.2.179 08/13 22:01
2F:→ lisner:人事權是在機關首長,所謂綁約是法有明定 114.42.2.179 08/13 22:02
3F:→ lisner:但更多的是機關的潛規則,EX某縣府高考特考 114.42.2.179 08/13 22:03
4F:→ lisner:沒做3年都別想商調... 114.42.2.179 08/13 22:03
嗯嗯 這個我之前沒考慮到的 感謝大家這麼熱心提出來
之後我會再多加考慮 現在先來問一下可行性。..
※ 編輯: Kel 來自: 122.125.38.57 (08/13 22:07)
※ 編輯: Kel 來自: 122.125.38.57 (08/13 22:07)
5F:推 shotel:可是法理上可以調的話,也許可以用民意代表 112.78.76.157 08/13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