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c3827 (mc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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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司法官適用丙等3% 司院法部反對
時間Thu Apr 1 20:54:43 2010
(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1 日電)考試院會
今天通過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並將司法
官列入「丙等3%」評鑑。司法院、法務部今天
同表反對,認為司法官與一般公務員性質不同
,不應以相同規範強制比率考核。
考試院會上午審查通過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
草案,明定各機關考績列丙等的人數比率不得
低於3%,而公務人員只要在10年內拿到3 次丙
等,又無後功抵銷先前丙等紀錄,即須辦理資
遣或退休;至於司法官部分,則同樣有丙等3%
規定,但不須強制資遣或退休。
司法院對此發布新聞稿,明確對考試院草案
內容表示遺憾,認為法官代表國家獨立行使職權
,僅有適任與不適任之分,與一般公務人員屬性
有所不同;如適用行政機關體制下的考績評比,
明顯不適當。
司法院表示,先前已擬定法官法草案,對於司
法官的不適任情形,特別設計退場機制,予以規範
或淘汰;但在法官法制定完成前,司法官仍為公務
人員考績法適用對象,應特別考量。
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指出,先前銓敘部所研擬的
草案版本中,考量法官、檢察官等司法人員性質差
異,將其排除在公務員強制考列丙等制度之外,建
議日後立法院審議考試院版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
案時,能作適當修正。990401
網址:
http://0rz.tw/qxfUO
心得: 之前司法院不幫忙反對,果然現在連司法院
也納入丙等3%範圍了,這樣也好,改天釋憲時,再
請法官們高抬貴手了。
PS:下一個3%的對象是誰? 老師? 軍人? 等著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204.75
1F:推 altr:等下釋憲只有司法官因憲法終身職保障而排除118.233.176.111 04/01 20:55
2F:推 henry100100:對呀,所以只有司法官不會強制資遣和 210.203.45.105 04/01 20:56
3F:→ henry100100:退休,只不過仍有丙等3%比例. 210.203.45.105 04/01 20:56
4F:→ henry100100:很好,終於司法院也加入戰場了.考試院 210.203.45.105 04/01 20:57
5F:→ henry100100:是要力戰兩院嗎? 210.203.45.105 04/01 20:57
6F:推 BraveCattle:司法院只想保司法官啦,書記官之前也含 114.39.144.215 04/01 21:00
7F:→ BraveCattle:在3%中,司法院有講話嗎? 114.39.144.215 04/01 21:00
8F:推 popomo:老師?? 怎麼可能~~~連繳稅都有難度了 219.70.188.114 04/01 21:15
9F:推 tinjunsei:如果老師也在內的話 我看考試院就知道了 219.85.189.222 04/01 21:22
10F:推 porkeey:公務人員的行政中立跟法官的審判獨立 有不 114.45.30.82 04/01 21:26
11F:→ porkeey:同嗎? 114.45.30.82 04/01 21:26
12F:推 nightwing: 死道友就好... 千萬不要死貧道 XD118.232.107.152 04/01 21:30
13F:→ nightwing: 檢查事務官也有包含在其中嗎 ??118.232.107.152 04/01 21:32
14F:推 protoss666:司法院死好 再這樣裝殿殿阿~~ 124.11.134.146 04/01 21:35
15F:推 nezumi24:我記得人事行政局不是也反對嗎wwww 125.225.41.126 04/01 21:37
16F:推 tinjunsei:然後考試院退縮 只有公務員3啪..我猜 219.85.189.222 04/01 21:53
17F:推 Bumei:檢察事務官怎麼可能沒在裡面.... 219.85.176.221 04/01 22:12
18F:推 tinjunsei:奇怪 底下發佈的明明法官就不再內 219.85.189.222 04/01 22:12
19F:→ mc3827:對啊,剛查一下,會不會這是愚人節的新聞? 114.37.204.75 04/01 22:29
20F:推 deat:切割就對了~屌! 220.131.44.198 04/01 22:41
21F:→ Jamei:司法官丙等……那變隨時要做好撈一票的準備 140.112.30.53 04/02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