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orying18 (storying18)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請益] 有關保留的問題
時間Thu Mar 25 17:20:59 2010
因為今年有考上研究所(分別在19號及23號放榜)
但是又有考上98年的地特
如同大家所知的若要保留應於18號前伸請
可是18號時研所跟本還沒放榜我也沒證明文見可申請
19號打到保訓會問他也說不能保留了
然後我就想說先工作去也好
可是我又看了一下寄來的公文
第十五條 正額錄取人員因服兵役,進修碩士、博士,或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
危及其他不可歸責事由,致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得依下列規定期限,檢具足資證明之文
件向保訓會申請保留受訓資格,逾期不予受理:
一、榜示時有無法立即接受分發事由者,應於榜示後十日內提出申請。
二、榜示後至分配訓練期滿成績及格之分發任用前,有無法立即接受分發事由者,應於事
由發生後十日內提出申請。
前項無法立即接受分發事由,知悉在後者,其申請保留受訓資格之期間自知悉時起算。
其中第2款的意思是我還可以保留嗎?我實在不懂阿......
這就是我的問題XD 請大家幫我解說一下
我也打算明天再打電話去跟保訓會確認一下
也先謝謝大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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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20.124
1F:推 maniaque:從"知悉時"起算十日內提出申請 59.104.139.43 03/25 17:49
2F:→ maniaque:保訓會承辦可能你沒講清楚,他也聽不懂 59.104.139.43 03/25 17:50
3F:推 blurish:台大?112.104.196.110 03/25 17:50
4F:→ maniaque:你可以去投訴他法規搞不清楚,讓他吃餅... 59.104.139.43 03/25 17:50
5F:→ maniaque:所以你19號放榜的,可以在29日前申請 59.104.139.43 03/25 17:51
6F:→ maniaque:23號放榜的,可以在4/2前申請 59.104.139.43 03/25 17:52
7F:→ maniaque:要是你很機八毛,你可以3/31去上班 59.104.139.43 03/25 17:52
8F:→ maniaque:發現風氣很危險,很容易吃餅時... 59.104.139.43 03/25 17:53
9F:→ maniaque:在4/1號掛號寄出申請保留受訓資格... 59.104.139.43 03/25 17:53
10F:推 shiva999:看到MA大大的話.我笑了. ^_^220.141.122.158 03/25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