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dforend (豹頭)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心得] 今天知道新考績法中的奧義
時間Wed Mar 10 18:04:27 2010
一、丙等比例不得低於3%
二、二次考績丙等 降一級改敘
三、三次考績丙等 資遣或強制退休
四、甲等比例上限 現行75% →調降為65%(排除最高5%的優等及3%的丙等)
五、二年考績甲等以上,才可以升等(現行一甲二乙就可以了)
救濟:若公務員烤餅,可以向保訓會提救濟
若遭到不公平對等待,考核主管年度考績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結論: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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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9.130.55
1F:推 maniaque:不是連二甲,而是存滿二甲才可以升吧?? 211.74.79.5 03/10 18:17
sorry~~ 已更正
※ 編輯: endforend 來自: 163.29.130.55 (03/10 18:21)
2F:→ monster:連續兩次丙,應該也一樣byebye吧! 211.76.46.54 03/10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