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oxin (寧願相信我們前世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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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考績改革 別矯枉過正了
時間Fri Mar 5 07:16:46 2010
考績改革 別矯枉過正了
2010-03-05 中國時報 【謝銘元】
報導《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將提考試院會討論,其中最具爭議莫過於「
丙等比例」規定,未來考績法將丙等比率訂為三%,三次拿丙的公務員就得退場。也
有官員建議團體績效評比後段班的單位,訂定一%至三%的丙等人數,團體績效中段
班不明訂考績比例,授權主管自行裁量。
公務員考績制度改革已經喊了多年,對於三次拿丙等就必須走人的退場機制應
該爭議較小,但如果明定丙等比例,有些問題還須討論商榷。
首先要問的是,為什麼是一%或者是三%的人必須拿到丙等?是根據什麼確定
今年會有多少人因績效不彰必須拿到丙等?而如果是採用相對的概念,認為在這單位
績效後三%的人就必須拿到丙等,那我們有辦法客觀評價一個公務員的績效,認為他
就是後三%的嗎?如果有,其實也不用訂定比例,訂定標準分數就好了;如果沒有,
如何客觀評鑑後三%的人是誰?
其次,在現行法令沒有明定考列丙等之具體事實條件下,假設公務員A表現其
實中規中矩,但因所處單位沒有達到三%的丙等人數,所以他被找碴考列丙等。
試問,設定硬性丙等比例會不會有損公平正義?
仔細思考,為什麼要規定丙等比例?問題的解答可能是,如果不設定比例,很
有可能誰都不會被打丙等。這樣的答案間接承認了一件事,考績單位、制度可能有所
偏差,無法真正抓出該評比為丙等的公務員,所以才需要這樣的比例設置。根據這樣
的邏輯,建立一個客觀評價的機制才是重要的,訂立丙等比例只是下策。
公務員考績制度是該改革,但絕對不是無的放矢的改革。改革初衷是在建構「
有效評鑑、淘汰公務員的制度」,重點應該思考如何打造客觀、不受干擾的考績制度
;合理、獎優汰劣的考績標準。如果能有客觀的考績制度憑著合理的考績標準評量公
務員,何須明定比例的條款?有多少丙等就打多少丙等,有多少不適任公務員就辭退
多少公務員。反之,如果沒有公平考核的標準與單位,設立丙等比例無疑會造成災難
,小心得不償失。
公務員確實有必須淘汰者,這是不可否認的事情,但硬性規定丙等比率,等於
硬逼著必須有人被考列丙等,這是有待商榷的制度。未來《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案
中如有明定丙等比例,切記要說明清楚訂立比例的必要性、學理根據,還有明確標準
及配套措施,否則造成的弊端將更難以想像。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政治所籌備處群組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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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184.153
1F:推 zero0336:淚推~ 說的再好不過!! 114.46.195.55 03/05 07:34
2F:推 Hu1din:馬總統有訂中國時報嗎? 124.11.240.50 03/05 07:46
3F:→ airlow:最後一段,其實根本沒辦法用定死比率的方式 114.46.110.169 03/05 09:05
4F:→ airlow:沒有任何學理有辦法支持這種沒邏輯的作法~ 114.46.110.169 03/05 09:07
5F:推 c09003023:如果過了 是最可笑的方式~ 61.229.226.111 03/05 09:07
6F:→ c09003023:哪天 刑法規定死刑 不得低於3% 什麼鬼?? 61.229.226.111 03/05 09:08
7F:→ airlow:對呀,好像說因為治安不佳,所以每年一定要 114.46.110.169 03/05 09:14
8F:→ airlow:有3%的人抓起來關,還強制規定每鄉鎮的3% 114.46.110.169 03/05 09:14
9F:→ airlow:這樣用生活化的方式一想就知道有多扯 114.46.110.169 03/05 09:15
10F:→ airlow:看看鄉民還會不會說行得正就不會被抓去關 114.46.110.169 03/05 09:15
11F:推 sampsonhugh:3%本來這制度就有問題 118.161.186.47 03/05 10:14
12F:→ sampsonhugh:比喻像100人就有3人一定判死刑雷同 118.161.186.47 03/05 10:15
13F:推 nezumi24:好笑咧死刑都要廢了,這樣比超諷刺 125.225.38.22 03/05 11:00
14F:→ airlow:那別用死刑,用關的吧,每年由里長選3%的人 114.46.110.169 03/05 11:02
15F:→ airlow:認定為對治安影響最糟的抓去關,累積被關三 114.46.110.169 03/05 11:02
16F:→ airlow:次以後,認定為對治安有重大危害,終身監禁 114.46.110.169 03/05 11:03
17F:→ airlow:只是要凸顯用強迫比例制抓後面3%懲處這制度 114.46.110.169 03/05 11:04
18F:→ airlow:有多腦殘,到底是腦袋裝啥屎才想得出來? 114.46.110.169 03/05 11:04
19F:推 c09003023:這麼認真看法條喔~考績法過了不就是翻版 61.229.226.111 03/05 11:04
20F:→ c09003023:那只是比喻 那個制度改的多爛而已 61.229.226.111 03/05 11:05
21F:→ c09003023:公務員還真依法行政@@~好認真@@~ 61.229.226.111 03/05 11:07
22F:→ airlow:我想不是每個來這邊的都公務員吧~也滿多為 114.46.110.169 03/05 11:08
23F:→ airlow:了戰公務員才特地把公務員板加到我的最愛XD 114.46.110.169 03/05 11:09
24F:推 nezumi24:不 我認為拿死刑來比較非常好 125.225.38.22 03/05 11:15
25F:→ nezumi24:不過兩邊對照下會讓人發笑就是了 125.225.38.22 03/05 11:15
26F:→ nezumi24:那些人腦子到底在裝啥啊XD 125.225.38.22 03/05 11:16
27F:→ nezumi24:不過3%抓去關這種比喻也不錯~ 125.225.38.22 03/05 11:17
28F:→ cpucpu:記住關中的嘴臉 用選票制裁國民黨!!!!! 123.204.64.136 03/05 11:45
29F:推 sktxyz:不是抓不出來 而是敢不敢弁u正績效不好的人 61.60.25.202 03/05 12:14
30F:推 SUL1210:推一個~多去報紙投書應該不錯! 61.223.231.47 03/06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