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orgeliu (受訓ing)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請益] 請問有人知道公務人員兼職的相關限制嗎?
時間Sun Feb 28 15:39:07 2010
※ 引述《skempton (skempton)》之銘言:
: 我一直覺得公務員的法條一大堆,
: 有時候總覺得模模糊糊、不清不楚的,
: 我想順便請教一個問題,不曉得有沒有人可以幫忙清楚解答一下:
: 因家裏很缺錢,公務員想去兼差,
: 利用周六日放假時間去兼家教或開車、當快遞等等工作,
: 這些工作跟工務員的工作內容根本不相干,請問這樣可以嗎?
以法律來說,公務員是不能兼職的。
當然也是有例外,但是例外不是一般小公務員有資格去想去考慮的,所以請放棄。
如果真的缺錢,缺到不兼職會死的地步,
可以去做那種不需要報稅的工作,也就是每天的工作薪資都是現領,沒有勞健保。
舉例:
擺地攤,家教,臨時工等等。
開車當快遞這種,公司都會幫你保勞健保,只要有保勞健保就一定會被發現,
發現的下場就是公務員生涯掰掰。
不過即便是這樣,做那種不報稅的工作也是有風險的,
除了受傷死亡之類的沒有保險外,有人想搞你的話只要呈報上去,
你的公務員生涯一樣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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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離了男人之道也好,
偏離了女人之道也好,
不踰本分即為人之道。
再會了,我的朋友,
澄澈的晴空下,
滿是我為你綻放的 - 人妖真性情。 Mr.2 馮‧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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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17.118.50
1F:推 artisi:虎濫 以前我待過的機關有人記小過而已 114.42.119.94 02/28 16:03
2F:→ Georgeliu:就算只記小過也是黑掉了... 203.217.118.50 02/28 16:06
3F:→ opm:那是要搞大還是搞小,怎麼處理的問題... 123.193.77.51 02/28 17:49
4F:→ opm:也有殺人只判緩刑的,沒錯,就是緩刑... 123.193.77.51 02/28 17:50
5F:→ opm:但是別期待你自己犯了殺人罪,然後就只是個緩刑 123.193.77.51 02/28 17:51
6F:→ afters:開計程車到底行不行? 123.193.9.227 02/28 18:04
7F:→ Georgeliu:計程車當然不行阿... 203.217.118.50 02/28 19:42
8F:→ Georgeliu:開計程車都要登記領證耶 203.217.118.50 02/28 19:43
9F:→ Georgeliu:除非你打算冒用別人的登記證 203.217.118.50 02/28 19:44
10F:→ Georgeliu:只是被抓到會罰更大 203.217.118.50 02/28 19:44
11F:→ Belairhouse:那約聘雇和臨時人員可以兼差嗎? 118.169.142.5 02/28 21:21
12F:→ Belairhouse:因為有人說他不是「公務員」所以可以 118.169.142.5 02/28 21:23
13F:→ Georgeliu:一樣不行阿... 203.217.118.50 02/28 22:38
14F:→ Kinus:我前兩天剛好在查一個函釋 銓敘部的 它是 218.169.75.238 02/28 22:40
15F:→ Kinus:提到約聘僱人員是公務員服務法的適用對象 218.169.75.238 02/28 22:40
16F:→ Kinus:但該函釋沒提到臨時人員就是了 218.169.75.238 02/28 22:40
17F:推 trainer222:那請問國營事業的員工可以兼兼差嗎?? 111.248.3.207 03/01 20:31
18F:→ trainer222:有點好奇? 111.248.3.207 03/01 20:31
19F:推 maniaque:國營事業員工有兩種,純勞工跟勞工兼公務 59.105.57.213 03/01 23:14
20F:→ maniaque:前者可能用內規規範,後者屬於公務員範疇 59.105.57.213 03/01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