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elppa (APPLE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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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心得] 考績惡法徹底失敗,公理正義得彰
時間Sat Feb 6 09:45:46 2010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5410623.shtml
主管臨陣手軟 考丙試辦失敗
行政院去年試辦「百分之一考績丙等」新制,原本有八個機關同意試辦,但年關將近,只
有彰化市公所依約試行,其餘七個單位全部「臨陣脫逃」;試辦第一年,新制「功敗垂成
」。
考試院長關中在去年初,宣示「公務員不再是鐵飯碗」,力推新考績法,卻在基層遭到公
務員大反彈;行政院後來改成「試辦」,辦理結果作為考績法修法依據。
人事局徵詢中央與地方各機關,結果僅桃園縣政府、龜山鄉公所、金門縣政府、彰化市公
所、澎湖監獄及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僑委會、蒙藏委員會同意試辦;一開始都願意支持新
制的八個機關,臨打考績時卻紛紛「手軟」,要求回歸現制打考績。
人事局長吳泰成表示,若未依試辦要點打考績,就是宣告新制試辦失敗,人事局將彙整分
析原因,在行政院核定後,轉給考試院參考。
舊制沒有優等,甲等上限百分之七十五,其他各等不設比例;新制的試辦要點,則規定優
等上限百分之五,甲等與優等合計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乙等不設比例,但丙等須列百分
之一,丁等是指犯錯情節重大者,應予免職走人。
人事局原本要求二月四日前將試辦結果報出來,但因為考丙等沒有年終獎金,春節前十天
年終獎金入袋時,龜山鄉公所的考績還交不出來;有些機關甚至認為,寧可不要優等,也
不要「打丙等」。
以僑委會為例,考優者約二十人,可加發一萬元,丙等應有三至四人;但僑委會沒有主管
想當壞人,「打丙」成為極大困擾,最後沒人考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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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229.75.171
※ 編輯: abelppa 來自: 220.229.75.171 (02/06 09:48)
※ 編輯: abelppa 來自: 220.229.75.171 (02/06 09:49)
1F:推 kok8891220:本來就不該設定丙等比率了 118.171.239.22 02/06 10:18
2F:→ LenardLee:考試院:失敗照樣幹,老子說了算 125.232.44.114 02/06 10:26
3F:推 ibanes:考試院:本院以身做責,院長率先拿丙等! 210.240.91.58 02/06 11:46
4F:→ ibanes: 則 210.240.91.58 02/06 11:46
5F:推 Blue6:哪有一定要丙等的,每年光是打乙等,就要湊 210.69.124.32 02/06 12:37
6F:→ Blue6:好久,明明大家都很認真,就是要有人吃烤鴨 210.69.124.32 02/06 12:38
7F:→ Blue6:完全沒道理 210.69.124.32 02/06 12:38
8F:推 trains9999:可憐的彰化市公所 不知道誰吃大丙 220.132.176.70 02/06 12:43
9F:推 ibanes:樓上,年初時新聞有報過..當時已確定誰拿了 210.240.91.58 02/06 13:27
10F:→ ibanes:依稀記得是請假數過多的樣子.. 210.240.91.58 02/06 13:28
11F:推 sartori:績效、評量都還沒討論,就先來試辦丙 114.42.78.41 02/06 13:56
12F:→ sartori:難不成要用收文量來衡量?那好辦啊 114.42.78.41 02/06 13:56
13F:→ sartori:一個文本來一次搞定,把他來個五次 114.42.78.41 02/06 13:57
14F:→ sartori:這很困難嗎? 114.42.78.41 02/06 13:57
15F:推 bookshop:愚蠢的改革沒有不失敗的 59.112.215.97 02/06 21:21
16F:→ airlow:沒有成功呀...上面的說失敗一樣硬上 114.46.105.164 02/08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