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kiki (尋找讀書的同伴)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請益] 2/3原特錄取公開選填志願分配作業
時間Mon Jan 25 21:46:54 2010
有個疑問
請問參與公開分配選填志願作業活動
可以請公假嗎?不知道長官是否可准予參加
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四條規定
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給予公假。其期間由機關視實際需要定
之:
一、奉派參加政府召集之集會。
二、參加政府舉辦與職務有關之考試,經機關長官核准者。
三、依法受各種兵役召集。
四、參加政府依法主辦之各項投票。
五、因執行職務或上下班途中發生危險以致傷病,必須休養或療治,其期間在二年以內者?
六、奉派或奉准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訓練進修,其期間在一年以內者。但公務人員訓練進?
七、奉派考察或參加國際會議。
八、應國內外機關團體邀請,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各項會議或活動,或基於法定義務出席?
九、參加本機關舉辦之活動,經機關長官核准者。
十、因法定傳染病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強制隔離。但因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而罹病?
十一、依考試院訂定之激勵法規規定給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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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不知可否適用?請大大給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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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195.82
1F:→ iwqy:比較偏第一款吧!? 61.60.86.114 01/25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