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vpoke (hope~)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請益] 請問代課年資的計算
時間Wed Sep 9 20:21:23 2009
我以前曾當過代課教師,
剛上任時本機關的人事有核定算我十個月的休假年資
最近機關人事換人當,新任人事重新整理我們的資料,
很多以前就填過的東西也都要我們重填,
今天詢問他代課年資是否併計休假年資,新任人事卻說不行
我說為什麼以前可以,現在卻不行
她卻回我十個月太短不能計算!
這個答案讓我覺得很匪夷所思,
想請教代課是否可併計休假年資?
還是說領月薪的代理代課才可併計休假年資?
是否有相關的法令見解或者函釋可供參考呢?
謝謝大家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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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0.14
1F:推 maniaque:不滿一年的部份,是跟你初任的部份來合併 211.74.79.39 09/10 00:14
2F:→ maniaque:也就是說,若你十個月加上初任不滿一年的 211.74.79.39 09/10 00:14
3F:→ maniaque:的月數的話,那是沒太大意義 211.74.79.39 09/10 00:15
4F:→ maniaque:重點在於加起來要有超過一年才有用 211.74.79.39 09/10 00:15
5F:→ maniaque:不過,貴機關當初是人事直接認定,還是簽給 211.74.79.39 09/10 00:16
6F:→ maniaque:機關首長批准合併休假年資?? 211.74.79.39 09/10 00:16
7F:→ maniaque:要是有這個的話,拿這個來就可以了 211.74.79.39 09/10 00:16
8F:→ maniaque:除非貴機關新人事要忤逆機關首長裁示 211.74.79.39 09/10 00:16
9F:→ maniaque:不然你就反問他,哪個法令函示有說要 211.74.79.39 09/10 00:17
10F:→ maniaque:滿一年才有得合併計算?? 211.74.79.39 09/10 00:17
11F:→ govpoke:我不太懂,所謂初任的部份是指? 我考上任 59.115.119.251 09/10 21:58
12F:→ govpoke:職實際上已經快兩年了,因為不是當人事, 59.115.119.251 09/10 21:59
13F:→ govpoke:對於人事相關完全不了解,至於當初核定時 59.115.119.251 09/10 22:00
14F:→ govpoke:是我們的舊人事,拿一張紙條給我,上面打 59.115.119.251 09/10 22:00
15F:→ govpoke:說核定十個月休假年資而已,所以我不清楚 59.115.119.251 09/10 22:00
16F:→ govpoke:是我們老大批准的,還是舊人事直接認定的 59.115.119.251 09/10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