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sily (馬鈴薯頭小情人)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情報] 鑲金的? 地政所竟幫「滑鼠」投保
時間Thu Sep 3 21:54:26 2009
這個標題殺人法很聳動
好像地政所花錢幫滑鼠保險
要理賠還要自負額一萬塊
其實聽完了整個新聞
應該是地所為整個辦公室或是電腦設備保了產險
如果設備有損壞就可以申請理賠
理賠範圍裡面包括滑鼠也賠
看新聞好像保費是八九百元
如果颱風或是地震損失超過一萬元
就有申請理賠的價值存在
如果不超過一萬地所就自己吃下來比較划算
要保至少也是整個設備,不可能單單為滑鼠保險
一知半解的觀眾還以為地所亂花錢
媒體真是不懂保險又愛亂報
苦的是地所又要解釋半天
現在公務員已經社會觀感不好了
又用這種鬼報導誤導民眾
※ 引述《starpig (卡妹賴打-DK)》之銘言:
: 更新日期:2009/09/02 12:28 施協源
: 有聽過女星幫美腿保險,也聽過音樂家幫雙手保巨額險,但台北縣審計室日前完成年度決算,發現一個奇怪現象,竟然有2間地政所,替滑鼠和隨身碟等電腦用品保險,雖說是怕風災讓東西損壞、被偷才保,但一個才幾百元的東西也要投保,似乎不合邏輯。況且理賠前還得先付1萬元,何不乾脆拿這1萬元買滑鼠呢?這行為不免讓人質疑,公務員把一切交給保險公司理賠,自己便宜行事、能閃則閃的態度。
: 樹林地政所忙碌,工作人員手上的滑鼠移來移去,積極辦公,但可能是這滑鼠太重要,所以這裡的滑鼠竟然有保險,還有這台相機、隨身碟,連監視器都投保了。難不成都是鑲金的,很貴重所以要保險?
: 不過,辦公室用的普通滑鼠一個頂多7、8百元,如果這個滑鼠被偷了,要求保險公司理賠,地政所還要先付1萬元給保險公司,這規格比照上千萬的電腦伺服器,對一個滑鼠來說這樣合理嘛?新店地政所主任王聖文:「公家機關,對於保險,其實他沒那麼深入了解到,保險裡面的細節內容。」
: 承辦人員疏忽了!而且這樣的烏龍保單傳承好幾年,都沒人發現;其實,曾經有公家機關因為風災,辦公室不是泡水毀了就是被偷了,所以,樹林地政所幾乎林林總總的小東西全投保了,帳面上總共加起來100多萬的價值,花514元買保單、買安心,只是疏忽的還要自付1萬元的合約。
: 樹林地政所主任魏念銘:「如果說是因為天災竊盜,那這樣的話等於大的設備跟小的設備,都會一起遭受損失,所以當時才整個統包下去。」
: 說是讓辦公室電腦設備保險較安心,但一切都交給保險,不管錢花的合不合理,公務人員便宜行事的心態,讓人無法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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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herryVoe:我記得保險公司是"單項"損失1萬才賠 61.228.243.149 09/05 08:04
2F:→ CherryVoe:地所確認為是"損滿1萬up"就賠 61.228.243.149 09/05 08:04
3F:→ CherryVoe:地所亂保被批評,我覺得媒體沒報錯 61.228.243.149 09/05 08:05
4F:→ beautyjr:你要看當初保單怎麼寫吧 在這說都沒用~~ 114.40.219.244 09/12 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