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ly1616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請益] 南部家裡淹水,可請公假回家打掃嗎?
時間Mon Aug 17 19:35:02 2009
1.依照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第五條規定
天然災害發生後,各機關、學校
公教員工配偶、直系親屬有重大傷亡或失蹤,
或其所居住之房屋因受災倒塌或有倒塌之危險,或
遭受重大損失時,為處理善後,
可於事先或事後陳報機關、學校首長;
機關、學校首長得在
十五日範圍內,
視實際需要准予當事人以
停止辦公及上課登記。
2.
停止辦公及上課登記不列入任何假別計算
3.復中華民國96年7月18日銓敘部部銓三字第0962826513號令修正發布
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一條
因停止辦公及上課登記不列入任何假別計算,不屬於第一條法定代理事由
所以公文逾期自行承擔(有代理的話,代理期間超過公文期限,代理人要負責)
※ 引述《monster (宅嬤)》之銘言:
: 模糊的印象中
: 好像前幾天在哪篇有看到討論文
: 現在一直找不到....
: 請問如果戶籍在屏東
: 人在台北某公家單位上班
: 南部家裡淹水超嚴重
: 可以請公假回家打掃嗎?
: 還有依據在哪邊可以找到?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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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1F:推 jjer:不列入假別,那要扣錢嗎? 125.224.129.14 08/17 22:13
※ 編輯: willy1616 來自: 61.223.68.125 (08/17 23:40)
2F:推 maniaque:呵,別忘記一件事情,"其所居住之房屋" 59.104.139.128 08/18 01:12
3F:→ maniaque:"南部的家",現在不是當事人居住之房屋 59.104.139.128 08/18 01:13
4F:→ maniaque:單單這點就很明確不行... 59.104.139.128 08/18 01:13
5F:→ maniaque:除非你天天從南部通車上來上班啦... 59.104.139.128 08/18 01:13
6F:推 takumatw:出了台北國就算中南部,蟹蟹!! 203.64.247.100 08/18 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