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Chih (豬寶寶)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請益] 地方特考綁三年的機關所指為何?
時間Tue Jun 30 22:42:01 2009
想請教知道的先進~
地方特考(北區)分發在台北縣的學校,三年內能否以指名商調或別的方式調到
台北縣政府所屬的其他機關?還是必須在原機關綁三年ꄊ
依考試法:
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及格人員於服務一年內,
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特考及格人員於服務六年內,不得轉調"申請舉辦特種考試機關"及
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特考規範不得轉調的並不是原分發任用之機關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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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44.149
1F:推 archimonde:原機關綁三年,三年一到,可申調台北縣內 218.173.141.1 06/30 23:04
2F:推 jcll:特考的規定較嚴 範圍較小 124.11.144.73 06/30 23:19
3F:推 ysjj:三年期滿是北區都可調吧?!220.135.244.149 06/30 23:44
4F:→ maniaque:北區的"地方政府"... 211.74.79.54 07/01 02:31
5F:→ maniaque:也就是若想去的機關是中央單位所屬,no ! 211.74.79.54 07/01 02:31
6F:→ ahfer:六年期滿,愛怎麼調就怎麼調…不過好像沒有 210.69.167.174 07/01 13:42
7F:→ ahfer:人想認命呆滿六年?呵。 210.69.167.174 07/01 13:42
8F:→ andyjaw:前三年要在那個學校待, 不能換 122.124.67.143 07/03 23:11
9F:→ andyjaw:地特的榜約條文和高普考的不一樣喔 122.124.67.143 07/03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