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kk (shu)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請益] 綁約規定?
時間Mon Dec 24 20:31:00 2007
※ 引述《kakucm (米豆)》之銘言:
: 縣府都明示要綁兩年了 那算內規
: 就算沒明文規定
: 基本上你要調動機關需要原單位出具同意函同意對方商調
: 所以只要機關不同意你就跑不掉.....
: 如果我沒記錯
: 目前高普考好像還沒明文規定限制調動的期限
: 不過風聲是說未來有可能會列入相關規定
96年12月21日立法院第6屆第6會期第16次會議通過之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三條:
公務人員之考試,分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三等。高等考試按學歷分為
一、二、三級。
及格人員於服務一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
之機關、學校任職。
所以高普考好像將要有明文規定限制調動的期限
來源
http://npl.ly.gov.tw/do/www/newRec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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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69.3.133
1F:推 kakucm:果然規定進去了... 96.12.21.真是熱騰騰啊..^^ 12/24 22:04
2F:推 hele0830:是報到4個月及格後算一年 還是一進去就算?看起來是1年4個 12/24 22:45
3F:推 brucet:及格人員,當然就是一年四啦~ 12/24 23:02
4F:推 jcll:增額人員要慎選單位阿 至於正額就只能看命了...XD 12/24 23:43
5F:推 Loudway:什麼時候開始適用啊? 報到一個多月了也會適用嗎? 12/25 07:59
6F:推 brucet:為啥高考二級有碩士規定,一級的反而沒寫限制=.=?? 12/25 08:18
7F:推 saywhatyouwa:請問今年考上高考的適用嗎? (已報到) 12/25 16:14
8F:推 minblue:難道說 今年是增額可以自由選缺的最後一年?? 12/25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