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vermore (.........)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請益]國民旅遊卡問題 ?
時間Sun Sep 17 13:57:45 2006
※ 引述《deangdo (孤臣孽子)》之銘言:
: ※ 引述《aqugirl (冰開水)》之銘言:
: : 工作地點以外的縣市,
: : 你可以帶家人一起去消費啊,
: : 買家人想要的東西,但刷卡總是要你簽字吧?^^
: : 另外有沒有人知道,
: : 如果是請了三天假,這三天都要刷嗎?
: 只要刷二天就可以了,就算你請三天以上的假只要刷二天
: : 那如果是去旅遊,在外縣市的飯店住三天,
: : 只刷飯店錢可不可以啊?(只刷這一筆)
: : 還是一定要再去找一個什麼東西刷才行呢?
: 可以只刷飯店,但一定要刷二天,例如第一天刷飯店,第二天再刷飯店(這樣就二筆)
: 以上是我的印象
只要合乎異地和隔夜 便可以核銷
條件一:
「異地消費」係指公務人員前往服務機關(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以外之其他
直轄市或縣(市)之旅遊消費;
ꄊ 條件二
「隔夜消費」係指於週一至週五休假連跨二日以上,
條件三
並具國民旅遊卡支出方式之一者:
1、具旅宿類之刷卡支出。
2、購買旅行業所售二日以上套裝旅遊產品之刷卡支出。
3、連跨二日以上之休假日,具有二筆(含二筆)以上不同消費日期之刷卡支出。
從以上來看
在條件三中可以感覺到
如果是花在買東西的支出
標準比較嚴格
若是旅宿類 只要一筆就好了
另外 "休假日跨越例假日者"的解答如下
如於週一至週五休假期間,以「國民旅遊卡」前往服務機關(構)所在地以外之其他直
轄市或縣市,異地、隔夜且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即符合強制休假補助費核
給之規定。是以,公務人員如於當週星期五至下週星期一請休假二日,中間跨越例假日
(星期六、星期日),如以「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並符合有關異地且隔夜消費之規
定,其週五與週一當日之消費項目,得按消費金額核實補助。
從規定來看
也是按異地和隔夜標準
買一般東西要兩天兩筆(禮拜五和禮拜一)
旅宿類支出 只要一筆(禮拜五"或"禮拜一)
以上資料來自
https://inquiry.nccc.com.tw/indexchinese.htm
※ 編輯: livermore 來自: 220.141.7.71 (09/17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