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tzu (殘忍的敗類)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心得] 公家機關某些無聊的事情
時間Mon Sep 26 21:37:03 2005
在公家機關(我們是某公營事業單位)
也待了好幾年
幾乎都做行政工作居多
最近有件很無聊的事情
那就是檢討公文機密等級
這不外乎是某條法律規定 屬於公務單位的文書
應該要用密等 機密這個等級屬於國家機密範圍
所以要檢討
但是我覺得很無聊耶
經電腦調閱出來 我們公司符合這樣條件的公文有上萬件
一件一件發文請之前的收文單位解密或降密
這我一點也想不到有什麼意義
解降密後還要重新封套 寫變更或註銷機密單
這種無意義的事情 是否該請當初立法要做的人
是否需要好好檢討一下你們的心裡到底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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