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idiot (神經病)
看板PoliticTemp
標題Re: 是否應恢復劣文處分?
時間Sun Dec 4 02:24:34 2005
※ 引述《hne (hne )》之銘言:
: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這是我想到的限制,大家討論一下
: : 1 不得設一定時間以上的文章劣文
: : 2 不得在公開警告前設劣文,亦不得設對方貼在該公告之前的文章為劣文
: 公開警告這一點ok, 但是後面那一句話看不太懂...
: 能不能舉例解釋一下.
這樣說吧
假如我因為忌妒馬板兩位老大英俊瀟灑風度翩翩年少有為而跑去馬板洗板
麻煩兩位老大先發篇要我閉嘴或是把我浸水浸到死之類的公告
如果我乖乖閉嘴,兩位老大直接刪除我的屁話就好
如果我繼續批哩趴啦亂放屁,請兩位老大將我在公告發表後貼出的東西設劣文
公告之前貼的麻煩你們直接刪除,不要設劣文
我很希望只把劣文當成叫白目們閉嘴的工具
不希望把劣文定位於處罰廢文挑釁文的武器,因為這樣一來我會增加不少工作量
但定位問題還要看這邊的討論而定
: : 3 設劣文一定要收錄在的目錄一段時間以供佐證
: : 至於設劣文得通知夥伴的部份...我很贊成
: : 不過有些板主是為了阻止白目貼洗板文而想設劣文
: : 要等聯絡到夥伴再設不如拜託站長踢人還比較快
: : 因此在無法即時知會其他板主時最好先委託站長們踢人,找不到站長時再設
: 加上這三點限制,增加了板主在設劣文的限制,也許可以減少板主被激怒一時
: 衝動設劣文,或是打擊異己的動機...
: 只要小組長對於劣文處分的申訴和水桶處分的申訴一樣都有足夠的管道,使得
: 設置劣文所造成的影響可以被監督,我不反對本小組重新開放劣文的設置.
就怕變成之前那樣不然早開放了...有人對我置之不理,也有人存心設來嚇人再讓我扮白臉
更怕這種監督權力變成小組長壓制相異立場板主的利器
之前我可以用不同的原因一天連拔兩個不適任板主
將這類監督制度條文化之後以目前管理者握有板規(/組規)詮釋權力的現狀看來...
別說拔不適任板主,找個漏洞幹掉不聽話板主都會變得很簡單
我很怕...
不好意思
一向對網路的法治程度及使用者自制程度不抱太大期待
我連自己是否百分百公正都不敢相信,更別說我之外的任何朋友或後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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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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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85.98
※ 編輯: Iamaidiot 來自: 59.115.85.98 (12/04 02:26)
1F:推 going90:要是最後決議做出來 煩請在這邊 設公告將管理板法公佈:D 12/04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