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ttt ( 土矣 足易 足易)
看板PoliticTemp
標題Re: 是否應恢復劣文處分?
時間Sun Dec 4 00:33:50 2005
※ 引述《plasma (New Order)》之銘言:
: ※ 引述《totorro (想祝福不知該給誰-_-)》之銘言:
: : 如果真要恢復設劣文的話....一定要有相對救濟及補償的方式.....
: : 我本身幾乎沒用過劣文...以前只有按cancel的時候不小心設到
: : 加上之後要辭職...所以對我而言沒差.....
: : 但我覺得第一各版要明訂劣文的設定方式...
: : 怎樣的違規設劣文...凡是超過這樣的違規方式的劣文均屬錯誤的設劣文
: : 第二是小組要設定錯誤劣文次數多少對版主的懲罰...停職...永久拔除等....
: : 以讓各版主能謹慎使用劣文
: : 不然我各人覺得版主使用劣文的權力還是太大...
: 首先因擅開劣文向組長道歉。
: 其次若正式開放劣文,我提議由組長審議各板板規中,使用劣文的條款。畢竟開放劣
: 文是組長的權力,若遭不當使用組長也會被指要負些責任。基於權責相符原則,由組長定
: 奪當屬合理。在組長認可範圍外使用劣文,可以訂定處罰加以規範。
我贊成開放劣文
因為不給劣文的結果就是讓某些id一再的來亂
但是要加強劣文認定的標準
例如 要劣文必須先知會其他版主 由所有版主一致同意才能給 之類的
希望大家能討論出劣文審定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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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ne:知會其他板主或許沒有必要... 12/04 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