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gamasao (丸紅斯基柏格)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建議] 修改PoliticLaw組規
時間Sat Dec 20 11:38:10 2014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抱歉我無法接受您的建議。目前組內只有政治板李敖板跟台聯板未正式將板規置底
: (但有其他補救措施),其餘看板皆將該板板規置底公告,使用者只要事先做過功課,
: 發言時遵守板規,自身權益應該不會受到什麼損害。
: 基於看板自治原則以及本組各板板內或看板間使用者們對立情況較明顯的特性,我
: 一向以這原則處理組務:只要板主不對相近時期內的類似狀況(同一使用者在近期內的
: 不同文章或不同使用者在近期內發表的情節相似之文章採取雙重標準),主場優勢別玩
: 太大且不觸犯小組成文組規,我不干預板主行事。
: 您的不滿主要來自文章被刪除,這部分我也一直對您澄清我的原則:板主有權刪除
: 板面文章,而使用者有權決定自己的文章是否可被收錄於(備份區除外)並同時
: 主張自己的文章不受竄改(包含標題,內容及簽名檔),所以除非能證明板主雙重標準
: ,否則我不干預板主行事。
: 對於您質疑「版主有權解釋法律、版規、版務、鄉民文章、鄉民思想」,我的回答
: 是:「板主依站規或組規取得板主職位後便須負擔管理板面之責任。為方便管理看板,
: 板主須制定板規並在公告後依板規行事。但世事總有變化,而板規終究只是板主管理看
: 板的工具,板主當然能用修正或追加廢除板規的方式來順應時局變化。但板規畢竟也是
: 板主理念的具文化以及使用者發表言論時的依據,所以我希望板主在異動板規時不朝令
: 夕改,不針對特定陣營或未犯板規的特定使用者。」
: 「在使用者文章或思想的部分,板主無權也沒必要揣測對方在想什麼,只要考慮這
: 言論是否犯板規跟目前是否有必要刪文就好。而對於法律的部分,板主若想以自身對現
: 實法律的獨到見解來管理看板,只要我能確認這樣作不會讓他,我以及批踢踢站方受起
: 訴或被判有罪,基於尊重看板自治之原則,我不干預。」
: 「至於我這樣做是否會變成過於放任板主,我的回答是不會。」
現行組規的荒唐、不符法治最基本精神,在這種虛擬情境中表露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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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與某乙的財產雙雙被地方官無故沒收,某甲於是在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控告地方官違法、請求法院勒令該地方官歸還土地並道歉。
該地方法院的法官判決:「某甲因無法舉證該地方官之行政有雙重標準之情事,故本官判決原告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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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組現行規定,已經不是「會不會發生版主濫權現象」,甚至你所言的「不會發生!」,而是「已經發生」 -- IA版版主going90對本人的非法侵權!
本組現行規定,形同虛設,放任版主擴權、濫權、非法侵犯鄉民權益。
重複舉證,組長未能指認:本人的主張有何缺失、或不合理。
至此,具是非觀念且願意維護PTT政治組下各版之正義者,當知反省、行動。
言止於此,不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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