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gamasao (丸紅斯基柏格)
看板PoliticLaw
標題[建議] 修改PoliticLaw組規
時間Thu Dec 18 10:34:29 2014
PoliticLaw組規(
#14WGCYrw),
(1)賦予其轄下各版版主太多權力:形同放任各版版主按其個人好惡而刪除鄉民文章、水桶鄉民等荒唐行為。
(2)在其轄下各版發文的鄉民幾無保障:即使文章標題與內容並未違反版規,仍有因為版主的個人好惡或立場而被刪文、水桶的高風險。
致使各版版規形同虛設:允許版主權力超越版規,剝奪未牴觸版規的鄉民權益。換言之,現行組規等同虛設、允許各版主無法無天!
強烈建議:遵循各國法律的通用精神 -- 正面表列「不法」行為。未在不法行為清單內的行為,皆為合法並受法律保障、不受執法人員侵犯。
據此精神而修改組規如下:
「版主應明定版規。
版主有權在其版規所載禁止事項內處置鄉民及其文章,處置理由不得逾越其所訂定之版規。
凡鄉民文章未觸犯各版版規者,皆受充分保障,不受版主侵犯。」
建議理由:本人2篇文章並未違反IA版版規,卻遭該版版主無理刪除。因為本組規之不合理規定,致使冤屈申訴無門。
若PTT政治組尊重絲毫「法治」精神,豈可放任甚至助長「版主有權解釋法律、版規、版務、鄉民文章、鄉民思想...等」之無法無天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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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ogamasao (185.8.239.44), 12/18/2014 10:3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