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RRIST (大白熊共和國聯邦)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對CrossStrait版#1GHnqGS2判決不服
時間Wed Sep 5 19:18:40 2012
※ 引述《momoTT (穩定交往中)》之銘言:
: ※ 引述《TERRIST (大白熊共和國聯邦)》之銘言:
: : #1GHnqGS2篇判決
: : ======
: : 群體攻擊
: : z-3-139
: : 蝗、妖、鬼
: : 香港人對中國人的印象真是..
: : 群體攻擊
: : -----------------------
: : 短期內連續多次違規,以板規1-a判罰水桶7天,因 #1FlW0vhV 升級為4月,下次再
: : ========
: : 對本判決三點不服
: : 1.
: : 系爭 #1GHdylRh 篇文章
: : 版主縱認為用詞不當, 亦沒有任何警告,
: : 而在z-3-139篇, 同樣沒有任何警告
: : 一來直接水桶, 本人甚至不知前一篇文文章有任何違規之處, 即於後篇發文中被水桶
: : 這與本版其他判決中, 版主會先予以前一篇文警告, 後一篇文才水桶之判例完全不同
: : 實有突襲判決之嫌
: 本版警告向來只適用於之前無水桶記錄的使用者,而且在警告中也會說明,如
: #1GH9CZTM #1GGNS-jg 等警告文中:"因為之前無累計水桶紀錄所以先警告"
: 所以警告並不適用於之前已有水桶累計記錄的使用者,而是會根據之前的水桶記錄
: 直接判罰水桶,對任何已有水桶累計記錄的使用者都一樣。
但這樣的規定從沒看過
且於
#1G1xh60P
#1FpCqJzL
#1EfLBSkR
均系短期內連續違反規定, 而非版主所說單次違反規定即水桶
甚至其他已有水桶記錄之使用者
亦無單次違反規定即水桶之判例
何以單就本案為此判決???
: : 2.
: : z-3-139 篇文
: : 發文日期為
: : Sun Sep 2 07:09:16 2012
: : 而 #1GHdylRh 篇文
: : 發文日期為
: : Wed Sep 5 06:22:35 2012
: : 二篇文章差距三天,縱認二篇文章皆屬違規,
: : 為何可以認為係" 短期內" 連續多次違規????
: : 就我所知以往判例均系當日 連續多次違規
: : 例如
: : #1GHWPTEs
: : #1GGpLanj
: : 縱認本人系累犯
: : 於 #1G1xh60P 篇亦為一日內再犯
: : 何以本人三日後才犯, 竟可認為屬" 短期內" 連續多次違規????
: 短期內並不限於當天,如#1GH9CZTM警告2個違規分別在8/31及9/3一樣會判罰,板主
: 會視版面狀況及違規情況調整短期內的時間。
此類調整短期內的時間
亦從無明文規定
觀板上判例幾乎均為一日之內
版主縱有裁量權, 亦應先告知版友此類時間長短
否則, 使用者如何可以得知是否還在此所謂"短期"時間之內???
: : 3. 關於
: : z-3-139 篇文..
: : 蝗、妖、鬼
: : 均屬原文照抄,並非本人所寫
: : 何以屬本人違規言論??
: #1EZIrrWN置底公告有說明:2.轉文的部分如果有違反板規的地方是判罰轉錄者而非
: 原作者,因此要轉文的板友也需注意文章及推文是否合乎板規
: 因此即使是轉錄文章也須注意是否合乎板規,更何況檢舉人在之前已經因為群體攻擊
: 被水桶過,應該很充分的認知本板一向嚴禁群體攻擊,不該藉由轉錄文章之名而行
: 群體攻擊之實,希望檢舉人日後若要轉錄文章務必再詳閱板規及置底公告謝謝。
: : 綜上所述, 煩請小組長協助處理
: : 非常感謝
還請小組長協助處理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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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19.22
※ 編輯: TERRIST 來自: 119.14.19.22 (09/05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