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anKang (最强の拳)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對CrossStrait板主momoTT水桶不服
時間Sun Dec 5 12:20:38 2010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引述《FranKang (最强の拳)》之銘言:
: 1 糞清跟下等草民等字眼不可能是無負面涵義的字眼。看到這些字眼,我認為沒必要
: 介入板主的處分。如果申訴人認為小組長這邊的認定不合理,請到群組事務板進行
: 下一步的申訴。
請問組務是否懂得閱讀中文?momoTT處分的藉口為「群體攻擊」,請問我指定誰了?
分明是板主主觀認定,對號入座。
至於如果是因為此類負面詞彙,板規並無規定不可使用負面詞彙,
是指定對象才會處罰,而我並無指定對象。
而如果一旦使用負面詞彙都要處罰,則板上滿天飛都是負面詞彙,板主眼睛瞎了?
中共統治地區使用者叫囂清洗臺獨分子(已有指定對象)不罰,
反倒「熱心公益」,主動對未指定對象的中華民國統治地區使用者「提起公訴」,
如此雙重標準,實令人不敢恭維。
: 2 兩岸板的板主的確曾有久未上線的紀錄。但從先前的點名事件到現在,兩岸板並未
: 發生因板主群久未上線而發生板面失序的狀況,也沒有任何人到此申訴自己的權益
: 因板主群久未上線而受損,所以我不再特意去抓兩岸板板主群的上線次數。若有人
: 覺得自己的權益因板主群久未上線而受損,麻煩直接到此發文,我會在看到檢舉後
: 馬上發文點名。
mafa曾於9月12至14日之間長達61小時未上線,momoTT更長達75小時(至15日),
導致我應於9月12日下午06時54分解除之水桶,被平白多關了29小時之延長冤獄。
上次質問組務,組務曾回答板主並不需為其打混摸魚造成之延長冤獄負責。
雖然如今系統已修改,不會造成延長冤獄,
但此二人顯然因組務之放任而變本加厲地打混摸魚,mafa已有多次96小時未上線之紀錄。
: 3 我不禁止板主把特定使用者設黑名單,而若有使用者因被設黑名單而無法私信溝通
: ,使用者可到此發言,我會在自己認定有必要時要求板主到此回覆。這樣子使用者
: 就不會完全無法與板主溝通。
這是管理態度問題,momoTT設定黑名單之理由牽強,
自己打混摸魚久不上站在先,居然反怪責抗議者重複發送抗議信件(而且只重複一次),
如此態度,實乃傲慢至極。
不過雖然如此,顯然組務無法可罰,屬於板主私德問題,
既然組務放任如此管板態度,那只能佩服組務之官官相護,寬宏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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