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綠黨板板主honkwun的對在下的水桶
時間Fri Nov 19 15:15:08 2010
※ 引述《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之銘言:
: ※ 引述《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之銘言:
: : 所以該板友未檢舉或申訴說被我冒犯了,而是板主您覺得我可能冒犯了某位板友,
: : 所以預防性的把我水桶嘛?
: 不對 既然你不是被檢舉的
: 這就只是法外開恩 算是賺小功彌補大過
: 你不要也無妨 畢竟法外也會被你嫌
嘖嘖,講人權的時候可以引述到聯合國人權公約,管板的時候可以說得出法外開恩這樣
的字眼,你的選擇性還做法真是令人耳目一新。
從最基本的來說,你連最基本的證據保存都做不到,光是程序瑕疵這點我就認為我可以
要求撤銷你所給予的水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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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很多人有志一同的要花蓮人沒有一條安全回家的路時,我感到非常欣慰,希望這些
朋友們,請你們也在下列議題中,
堅持這種
少數應該為多數犧牲的立場:
大埔農地徵收、樂生療養院保存、廢除死刑,
因為為了經濟、交通、治安而犧牲這些農民、院民還有死囚是非常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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