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Jupiter (啞巴)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KMT板主 larusa 執法不公+邏輯錯亂
時間Thu Jun 4 00:56:46 2009
※ 引述《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之銘言:
: ※ 引述《KJupiter (啞巴)》之銘言:
: : FENOR版主的解釋,是認為我用吱吱攻擊人,還是吱吱一出就禁?!
: 簡單回應一下這個申訴
: 前面FENOR板主已經幫我解釋關於IBIZA的部份 我就不在重複解釋
: 閣下的推文
: → KJupiter:可憐當初的支持者不想當猴子,卻跑去當吱 218.164.226.104 06/03 22:17
: → KJupiter:吱...弄的精神錯亂..... 218.164.226.104 06/03 22:17
: 閣下的這兩行推文有提到「當初的支持者」這樣的一個群體集合
: 然後指稱這樣的一群人精神錯亂 這部份是屬於板規之中群體攻擊的部分
: 當然閣下很明確的提到了一個群體並將之與「吱吱」這個詞做了連結
: 因此板主依照板規進行判罰 是因為板主認定閣下以禁詞來指稱某個群體
: 而非單純的提及這個詞
: 至於單純提及禁詞是否也依板規十二處理 小弟還要再查一下
: 稍後再至組務補充
: 以上說明
1.
你的解釋意謂著IBIZA不是單純的討論朝三暮四的成語故事,而是連結著
民進黨,用成語中的猴子來群體攻擊民進黨,甚至是支持退稅的網友?!
還是用成語不算群體攻擊?!
2.
如果阿扁以反貪汙上台,結果以貪汙罪被起訴,還能支持阿扁清廉的人
,如何不精神錯亂?
如果國民黨說消費券比退稅好,結果消費券跟退稅一樣,還能支持消費
券比退稅好的人,如何能不精神錯亂?原先支持消費券,認為消費券比
退稅好的人,如何不被國民黨搞到精神錯亂?!
3.
l版主現在的說法,是想改變我的罪名嗎?!一個『當初的支持者』就想入
我罪?!那民進黨、dpper等等,不曉得是不是也都看漏的?!不過沒關係,
因為我也會看錯告錯人(再次與F版主說聲對不起),我期待l版主不再讓
這樣的情形發生,我願意為這樣的標準禁五天水桶。
4.
單純提及禁語就被罰,如果真有這條,雖然我認為立這樣的版規很可笑
(理由已述),但我同樣願意為這樣可笑的版規禁我五天,因為我是惡法
亦法的人,不用再找其他版規來為我『量身訂做』了,如果l版主還想改
定我其他罪名的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226.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