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Jupiter (啞巴)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KMT板主dannyxx/Luis/zmcse/FENOR不當ꐠ…
時間Sun Oct 12 15:41:16 2008
※ 引述《FENOR (FENOR)》之銘言:
: 標題: Re: [申訴] KMT板主dannyxx/Luis/zmcse/FENOR不當ꐠ…
: 時間: Sun Oct 12 14:43:49 2008
:
: 一:人身攻擊在本版主要被攻擊人自己提出檢舉,如果是由板主來找的話沒看到
: 就不能處理。你不去置底檢舉就已經形同放棄自己的權利。
: 二:你會被罰一個警告加一個水桶是因為你犯了兩條版規。
: 三:shakalaka版友還可以發文的原因很清楚,因為在我進行水桶動作之前他就已經開始
: 寫這篇文章了。你們兩位都是公告一完成就直接水桶的。
: 四:我已經講的很明白,你所受到的警告是因為你措詞不當。
: 而你的水桶則來自於挑釁版主和版規。
回應:
一、原來FENOR版主沒看到啊?!同一段話,版主大人沒看到roxinnccu人身攻擊,
卻看到他措詞不當給予警告一次?不用拐彎抹角,就直接請教版主,白癡、
低級兩個詞彙,在FENOR版主大人的眼中,是措詞不當、人身攻擊、措詞惡
劣、還是妨礙看板?
二、同一段推文、同一行為被版主判了違反兩種版規?shakalaka相同行為,兩
篇文章,卻被版主合併處理、合法攻擊?
三、他被水桶後,還能寄信給版主大人您吧?您還可以回應他吧?您該不會回
應他這是合法攻擊吧?版主不能刪文?不能警告叫他刪文?shakalaka被水
桶後,不能馬上改過,不要再繼續藐視版規,立即刪文?用這邏輯,通不
通啊??
四、貴版版規,違規處分辦法中的裁量權,第1點提到採成文法風格,「建議版
主不要處罰違規版友」的行為,怎樣叫做「措詞不當」、「挑釁版主」、
「挑釁版規」?請問之前有無相關規定、公告、判例等?
五、shakalaka連續攻擊,可以合併處理,本人的連續推文卻換來措詞不當、挑
釁版主跟挑釁版規三種罪名?標準何在?
談到這裡,重點很清楚,FENOR版主先把本人的「建議版主不要處罰違規版友」
的行為,先定義成違規,然後再來一連串的變更罪名、累加罪名在同一行為上
,不但引用罪名牽強,且標準不一。
如果對於本人「建議版主不要處罰違規版友」的行為,還是被FENOR版主認定
藐視版規等三種重大罪名,如同我前篇以政論節目為例,這裁判的結果,雖然
令人匪夷所思,但說不定在KMT版有,就沒啥好再多加辯解,一切以政治群組組
務看板來判定為準。
題外話,如果KMT版的幾位版主皆認定談論版規為挑釁行為,請詳註於版規之中
免得讓人枉死版規,如果有特殊的規定,本人要嘛不去,要去就一定會遵守相
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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