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elie (DIELIE)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轉錄]Re: [公告] dielie 請進
時間Sat Mar 8 17:32:27 2008
※ 引述《dannyxx (沙漠之狐)》之銘言:
: dielie 與 isoxxxx 有可能為同一人
: 如果確實為同一人,dielie在我警告下仍然繼續以分身發言,已構成分身鬧板
奇怪的邏輯。
「我」必須先有「鬧板」的犯行,才有「(別人)分身鬧板」的問題。
不然「我」循規蹈矩、安守本分,奈何無端受別人牽連?
你又如何無端增加站務負擔?
何況如果我與該人好巧不巧曾分配到同一個ip過,我不是倒楣?
不要容不下不同聲音就想盡辦法想叫人閉嘴,
人生還有很多有意義的事可做。
: 為查清事實,稍後將正式申請多重id查詢。
: ※ 引述《dannyxx (沙漠之狐)》之銘言:
: : 作者: dielie (DIELIE) 看板: KMT
: : 標題: Re: [公告] dielie 請進
: : 時間: Fri Mar 7 12:08:33 2008
: : 請問什麼明確證據?有人提的ip問題嗎?
: : 以此邏輯,請問是否住在罪犯歹徒居家四百公尺內所有人民,都有義務接受其他人只
: : 因反感其言論就可以這種地緣關係的荒謬理由任意向檢警提告的無理權利?
: : isoxxxx是isoxxxx,我是我,為何沒事要將我與其連結在一起?
: : 請問你就我這個id向站方提出調查申請的理由和正當性為何?
: : 我目前為止的發言內容違反了哪條板規或站規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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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32.105
※ 編輯: dielie 來自: 210.192.232.105 (03/08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