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Affair 板


LINE

※ 引述《Escarra (還沒想到)》之銘言: : 不不,我想你的質疑主要是後者,而且後者是前提問題。 : 首先,若是違反站規的編輯行為,從板務及站務的立場來看, : 直接就跟站規不相容而必須被糾正,還沒有等到著作權的層次就已經是不容許的了。 : 而若是合於站規的編輯行為,則著作權的部分亦不成問題,不必再討論。 : 質言之,在沒有判定後者的問題之前, 不不不, 看到這邊我發現我們兩個對於"前者" "後者"的認知似乎有點不同 我所質疑的重點一直是放在版主未經使用者同意就收錄他版文章上面 不管你把這件事分到 "前者" 還是 "後者" 這點是不變的 : 在前述架構下是沒有辦法知道前者該如何處理的。 : 換言之,今天即使是法院要來處理是否有違反著作權的問題, : 他也必須先判斷這個選編行為是否有違反站規。 同前述, 此部份我們是有共識的, 亦即"是否違反站規"是最先要認定的事 差異處只在於你認為版主未經使用者同意就收錄他版文章沒有違反站規 但我認為有 : 因此您要爭執的主要就是這個編選行為究竟是否合於站規, : 也就是所謂的「後者」的問題不是嗎? 同前述, 這是我們兩個對於"前者" "後者"的認知不同的問題 總之重點只有一個 就是版主未經使用者同意就收錄他版文章是否違反站規 : 站規說的很清楚, : 「內容文章以自己看板文章為準,相關文章為輔」, : 所謂相關文章依前後文意當然指的是「非自己看板文章」, : 板主收錄文章進從來就不是「任意」的, : 不然就不必開一個章節專門規定板主要怎麼收錄。 : 但是規定的明文跟實務的現況很清楚的就是板主可以收錄他板文章, : 只要他能說出一個上級同意的合理理由,這就是合於站規的收錄。 : z-1-4依其文義明顯是在規範「轉入文章至看板」的行為, : 不但標題寫「看板違規行為」,該標題下的前六款都是針對看板發表文章的具體行為, : 特別是比對前三款規範形式近似的規定,都是在講看板文章的內容違規, : 因此所謂「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指的是轉入行為, : 而非轉出行為,事實上轉出行為本來就經常無法管理, : 例如把看板文章轉到blog上,在ptt的板主是沒有辦法管的。 : 至於編選的行為,既非發表文章於任何看板, : 也是沒有辦法硬套z-1-4的。 : 即使退萬步言說該條的第一款連編的行為也包括在內, : z-1-3授權板主得編選的行為也已經是z-1-4的特別條款了。 : 站規裡是找不到一個字去區別編選本板文章時不必取得使用者同意, : 而編選他板文章時使用者的同意卻要另外個別取得的, 你搞錯了重點 重點在於 z->1->3 而不是在 z->1->4 先不要講一些過度推論 讓我們看看 z-1-3 的法條文字上面寫的是什麼 在 z->1->3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的 二、權限 裏面 所有的版主權力都僅限於該版的文章 這是站規中所定義的版主權限, 明明白白就寫在那邊, 不容過度引申 因此, 站規實際上是沒有賦予版主收錄他版文章的權限的 所以在概念上來說 版主收錄他版文章進這個動作應包含兩個成份在內 1. 轉錄他版文章到本版 2. 依站規所賦予的版主權限, 收錄本版文章進本版 於是就必需符合 z->1->4 的轉錄規定 因為對於他版來說, 本版版主與其他使用者無異 不具有不經原作者同意就收錄文章進的權限 而 z->1->3 中的 三、管理辦法中所提到的他版文章 應視為是按照前段所提之概念來收錄的 因為它並不能抵觸同樣在 z->1->3 中的 二、權限 裏面所定義的版主權限 你從頭到尾都沒談到這些法條文字上的東西 但這些才是重點 而且同樣的東西我從一開始就講過很多次了, 但沒人正面回應過,包括閣下 : : 此處我並未主張版主完全不得收錄他版文章 : : 而是主張版主收錄他版文章應先取得原作者同意 : 不認同,若收錄本板文章不必「個案」取得原作者同意, : 同屬「合於站規的編選行為」,即使是收錄他板文章, : 亦無必須於「事前」「個案」取得使用者同意的必要。 : 理由同前所述,使用者在加入ptt時即已概括同意遵守站規了。 : 當然通常情形,我認為問一下原作者也是應有的禮貌, : 畢竟這是人家發在別的板面的文章, : 而且別忘了使用者本來就隨時可以要求刪除, : 如果真的有心想編當然是取得同意會是上策。 : 但是在一些其他情形,例如很簡單隨手就可以想到的例子, : 若我要抓分身ID但是重複IP的文是在別的板, : 我可不可以取來當證據放在內呢? : 這種還要事先取得他同意會不會太不合理? : 我要確認的只是這不會變成一般性規範而反過來妨礙大家一直在做的事情。 同上, 若是在本版上, 依 z->1->3 所賦予之權限, 自然不需原作者同意 但對於他版文章則否 還是那句話, 請回歸法條文字本身來討論 不要做太多的主觀推論 : : 原因如上, 不再贅述 : : 而SYSOP或其他ptt站務版, 是屬於層級較高的特殊版面 : : 其權力義務應與 PttLaw z->1->3 所規範的一般版主權限不盡相同 : : 因此我認為以此類特殊版面來舉例並不適合 : 一般板面的例子也很多啊, : 例如hotspring板z-9,或是NBA板內有關規則的地方也有他板文章, : 其他的我沒辦法一一去找了, 若別的一般版面上也有未經使用者同意就收錄他版文章進的情況 我會認為該版版主亦是違規收錄 而不會認為別人有做, 所以我跟著做就是對的 : 我只想說這種事情並不像你想的那樣簡單, : 否則站方關於板主收的規定不會是長現在那個樣子。 我的論點全部都是從站規文字本身來的 我想過度推論的人並不是我 : 以下恕刪。 np -- ※ 編輯: nightcatman 來自: 163.1.159.233 (03/06 17:40)







like.gif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icon.png[問題/行為] 貓晚上進房間會不會有憋尿問題
icon.pngRe: [閒聊] 選了錯誤的女孩成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張
icon.png[心得] EMS高領長版毛衣.墨小樓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龍隔熱紙GE55+33+22
icon.png[問題] 清洗洗衣機
icon.png[尋物] 窗台下的空間
icon.png[閒聊] 双極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車]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門
icon.png[討論] 能從照片感受到攝影者心情嗎
icon.png[狂賀] 賀賀賀賀 賀!島村卯月!總選舉NO.1
icon.png[難過] 羨慕白皮膚的女生
icon.png閱讀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問題] SBK S1安裝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舊woo100絕版開箱!!
icon.pngRe: [無言] 關於小包衛生紙
icon.png[開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簡單測試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執行者16PT
icon.png[售車]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戰33 LV10 獅子座pt solo
icon.png[閒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購教學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產版官方照無預警流出
icon.png[售車] Golf 4 2.0 銀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籃汽座(有底座)2000元誠可議
icon.png[問題] 請問補牙材質掉了還能再補嗎?(台中半年內
icon.png[問題] 44th 單曲 生寫竟然都給重複的啊啊!
icon.png[心得] 華南紅卡/icash 核卡
icon.png[問題] 拔牙矯正這樣正常嗎
icon.png[贈送] 老莫高業 初業 102年版
icon.png[情報] 三大行動支付 本季掀戰火
icon.png[寶寶] 博客來Amos水蠟筆5/1特價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鮮人一些面試分享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麒麟25PT
icon.pngRe: [閒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創漫畫翻譯
icon.pngRe: [閒聊] OGN中場影片:失蹤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問題] 台灣大哥大4G訊號差
icon.png[出售] [全國]全新千尋侘草LED燈, 水草

請輸入看板名稱,例如:e-shopping站內搜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