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hnc (October Sky)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KMT版a12361510版主於上篇的處理
時間Thu Jul 12 01:01:40 2007
※ 引述《a12361510 (怕冷的水鴨子 T□T)》之銘言:
: ※ 引述《nhnc (October Sky)》之銘言:
: : "國民黨比較熱衷的是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加入聯合國"
: : 叫做"個人看法"?
: : 那我今天說"民進黨主張台灣是日本的一部分、殺人無罪、搶劫無罪"
: : 不知道是不是也是個人看法?
: : 版規或法律有哪裡表示"要造成蓄意毀謗的事實,必須大量密集的發言"?
: : 版關很清楚寫著"2.發表不實言論",請問sati所言是否屬實?
: : 有任何可在法庭上有證據力的證明嗎?
: 在國務機要費還沒正式宣判前 總統也沒被起訴
: KMT版上一堆人用總統夫人推論說總統貪污
: = = 這種個人單次認知
: 依造N大來說
: 也算是不實言論了嗎? 對於事實的解讀不同需要尊重
: 討論版就是能夠對於事實的觀點不同
: 可以不贊同他的看法
: 但是若無嚴重蓄意偽造新聞.證據 蓄意大量抹黑 尊重他們的意見
: 此例一開.這樣檢舉還能檢舉得完嗎?
: 以上
: 望小組長明察
此兩例不可相提並論,說陳水扁貪污是依據檢察官起訴內容,
並非憑空杜譔,且並未明只非起訴書內之相關細項;
而"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明顯具體的做法,
以此造謠作為對KMT之抹黑如同"黃俊英賄選抓到了",
後者都已被高地院一審判決確定,何來個人看法之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1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