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idiot (神經病)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ma19這篇
時間Sat Dec 30 11:02:06 2006
※ 引述《hirokofan (笠原弘子 命!)》之銘言:
: [公告]bilibala請進
: 真是荒唐
: 用公告叫人進去,然後說不准回公告,請被叫進去的人自己改標題
: 這是什麼道理呀
: 副版主發的公告語氣很衝,一點都不像公告,反而像私刑一般輪流凌遲
: 嘻!
: ....越講越經典了,當管理者可不能說那種話的
提醒phoenixtwo兄注意一件事:
我不干預板主不准人回應公告這種事,各板有各板的作風,但請您注意自己的用詞
使用者檢舉時提供錯誤訊息不處理就算了,沒必要這樣說
板主並非站在使用者的對立面,請勿太常用這種口氣發言
(不過有時候某些使用者會基於各種因素自己跳到板主的對立面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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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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