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Girl (死宅男快滾)
看板PoliticLaw
標題[申訴] a-bian版版主ittt判決不公
時間Fri Dec 15 01:02:39 2006
本人因a-bian版第17805篇之推文而被版主於版面公開警告一次
理由是: 1.對人不對事
2.人身攻擊
關於這支警告 基本上原本沒有太大的感覺
也基於尊重版主的理念先與該版版主ittt以信件溝通
在去函與ittt版主溝通之後,得到之回應如下:
1.對人不對事 < 這很明顯
2.人身攻擊 < 如果對方不接受你對他的說法則成立
以上為ittt版主回覆之內容 恕本人無法接受如此自由的自由心證法
ittt版主的第一點回應: 指稱我對人不對事
我看了兩次的版規 大概是我眼拙 暫時沒有找到有關"對人不對事"處置辦法
另外 怎麼才算對人? 我推文的該篇文章 我認為內容即是保皇派的文章
這樣就叫做"對人"而不是"對事"? 我針對的是該網友發言的"內容"
ittt版主的第二點回應: 只要對方不接受我對他的說法, 人身攻擊則成立
那麼請問一下 版主這個職位是做什麼的? 人身攻擊的成立這麼簡單
那麼 有人檢舉我人身攻擊 我想我也可以在版上"反檢舉"吧!
因為我不接受他對我"人身攻擊"的這項指控呀!
保皇派算是人身攻擊? 這跟台灣有沒有皇帝有什麼關係?
要有"皇帝"才能有"保皇派"這個形容詞嗎?
還是說 要改成"保總統派"就沒問題了???
ittt版主說 因為"保皇派"這個用詞攻擊意味不明顯
所以不水桶處份 只給予警告一支來提醒本人
在我看來 一切都只是版主的自由心證罷了 不是嗎?
另外 ittt版主的解釋文也很令人玩味
請問 "保皇派"的保皇二字 哪裡有貶低的意味?
跟"造反派"的造反二字相比 何者才是有"負面"的意思?
罵來罵去? 保皇派是罵人嗎?
請小組長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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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少:
如花 不如我給你一個密碼 我只說一遍
你要記住 不然你永遠找不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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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QQGirl 來自: 61.228.240.38 (12/15 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