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irios (手又廢了...走了)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馬板版主dearevan濫權不公。
時間Sun Nov 19 23:05:53 2006
※ 引述《Takao (Takao)》之銘言:
: ※ 引述《seirios (手又廢了...走了)》之銘言:
: : 在我上次飆車飆到150被抓以後
: : 由於跟在我後面開120的那個被警察認為沒有超速
: : (因為我在前面開得太快了)
: : 於是我每次經過那個警察巡邏的區域時
: : 我都給他開個120,順便狠狠的瞪那個警察一下
: : 結果我開了五六七八次都沒事
: : 第九次時又被那個警察攔下開超速罰單
: : 我說"上次妳認為120是沒超速的,這次憑什麼抓我"
: : 警察說"一次兩次沒關係,三次四次我還可以忍受,開到九次是怎樣"
: 這不干我的事。
: 版規是馬板版主dearevan自己定下的,修改的,
: 他就應該依據馬板的版規以及馬板版主dearevan的解釋執法,
: 而沒有資格因『次數』修改標準。
: : 若是在筆戰的同時偶一為之那還無妨
: : 如果您一而再 再而三 三而四
: : 甚至每次看到馬版版主或某些特定版友的文章
: : 就馬上說什麼"沒水準""程度不到高中"等等的話
: : 我相信您一定還是會被判成挑釁而水桶
: 那不過又證明馬板版主dearevan兩面標準,
: 標準如麻糬,會因為對象立場與他不同而跟著不同。
若您只針對特定的版友或版主這樣搞
只會證明您是挾怨報復
不斷的踩上灰色地帶
沒人說妳不能嗆人
但是要嗆人就要有被罰的心理準備
你覺得別人是白癡在說大話
你可以用你的學識去反駁
沒人逼你要用嗆的
: : 在當時,
: : 那個"某個老婆被起訴的某國領導者"版的版主可是這樣跟我說的呢
: : 不過版規仍沒有這樣規定
: 你與扁版版主發生啥事是你與他之間的事,請自己去找他,謝謝。
只是要跟你說明
如果也覺得別人違規
就請自己去檢舉,或請別人代為檢舉
或寫信給版主
如果版主皆不受理
再來這邊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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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0.64.14.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