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rpens (:))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建議] 政治群組革新方案1.0版
時間Tue Oct 17 09:00:57 2006
※ 引述《mathbug (專業討債人‧乙級證照)》之銘言:
: ※ 引述《zmcse (bon ami)》之銘言:
: : 首先你有沒有去置底檢舉區檢舉呢 ?
: : 我猜應該是沒有才對,
: : 不該認為版工就應該看到前面的推文,
: : 麻煩就照規距來做。
: : 別人違規實在不需要去學習
: : 就到置底檢舉區檢舉就行啦
: 1. djcc的推文後,我隨即推文 用沒看到當理由 可以請大家公評
: 2. 貴版充斥這樣的版風
: 2-1. 不要期待敝人或是有心討論的人去〝專門檢舉〞或是引發大戰
: 有意義嗎?
: 2-2. 很多人已經被似是而非的理由水桶或是懶得去貴版了
: (以下恕刪)
是我檢舉你的
我認為你有措辭惡劣or人身攻擊才檢舉你
我不覺得djcc有,不檢舉他不行嗎?
你自己認為他也違反版規,你就該去置底檢舉
而不是老是在其他地方叫(在ma19版也是,在別處推文叫版主來處理)
然後在這邊寫的好像是版主主動處分你,卻故意忽略他人一樣
明明就是因為檢舉才處分你的
你對他人推文感到不滿,自己不去檢舉,還怪版主沒看到?
至於版主有沒有看到
就算下一行又怎樣?
版上充斥酸的言論又不是一天兩天
你認為此推文針對你,你不高興,去檢舉啊
至少在旁人看來不覺得(也許包括版主),當然就沒去檢舉他
不然版風應該要怎樣?版主每天當糾察隊?
什麼很多人被似是而非的理由水桶?你要不要舉例?
是哪些似是而非的理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16.187
※ 編輯: serpens 來自: 218.211.16.187 (10/17 09:08)